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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怀,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我国劳动法学与经济法学的开拓者之一,曾任中国劳动争议处理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等,兼任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等,1992年起享受“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津贴,2004年获得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颁发的“劳动法学理论研究杰出贡献奖”。
从1950年在中国人民大学任教起,关怀已执教58周年
3月29日,中国人民大学逸夫楼第二会议室内热闹非凡,100余名来自社会各界的人士冒雨相聚这里,庆祝该校法学院教授关怀执教58周年。
中国需要一部自己的劳动法
“我与关教授相知、相教、相处58年。在这58年里,我们经历了风风雨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所所长王益英回忆起与关怀共事的日子,感触颇深,“关教授是我国劳动法学的奠基人、开拓者,作为一名学术带头人,58年的从教之路他走得很艰辛,他见证了我国劳动立法的曲折历程。”
王益英的思绪沉浸在过去的岁月里。1950年,许多大学法律系停办,在这种情况下,同年3月由中国政法大学与华北大学合并成立的中国人民大学,在高教系统中显示出其独有的特殊地位,同时成立的法律系受人瞩目。当时,中国人民大学效仿莫斯科大学模式办学,聘请了近百名苏联专家任教,该校第一批教师基本上是在苏联专家教育中成长起来的,关怀就是其中一员。当时,苏联专家非常重视劳动法这门课程,他们认为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应该利用劳动法为劳动者更好地服务。受此影响,关怀树立了从事劳动法教学和研究的目标。
在学习和教学中,关怀发现中国教师照本宣科地讲苏维埃劳动法根本行不通,应该进行教学变革,授课时加入更多符合中国国情的元素。后来,他又提出了“中国需要一部属于自己的劳动法”。之后几年,关怀奔走于全国总工会、劳动部等相关部门之间,为日后我国劳动法立法做了大量的铺垫性工作。
1954年,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公布,劳动部也开始着手立法工作。当时,劳动部成立了以常务副部长毛齐华为主任的起草委员会,关怀作为劳动法学专家加入起草工作。不料,此后相继掀起的政治运动使我国整个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受到了重创,劳动法起草工作也就此夭折。
1978年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夭折多年的劳动法立法迎来了复苏的春天,关怀斗志勃发地与其他专家联手展开劳动法立法相关工作。经过10余次修改,劳动法草案终于成型,并于1984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但因分歧较大,劳动法草案再次搁浅。提到两次夭折的劳动法草案,关怀感慨不已。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劳动纠纷日益增多,劳动立法势在必行。1990年,劳动法起草小组再次成立。关怀热忱不减,在此次劳动法的起草讨论中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劳动法中应该涉及“集体合同”的条文,强调除劳动者个人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外,还应由工会代表职工与用工单位签订集体合同,以便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还提出,我国劳动法应体现宪法原则,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如休息权、劳动权、社会保障权、男女同工同酬权等。他的意见大部分被采纳,至今都发挥着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