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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个字似乎很适合毕飞宇。
初在我们的一个会议报到处见到毕飞宇,他还在报社跑专题,青涩,一头黑发不甚服帖,典型的毛头小伙子。他坐下便对足球夸夸其谈,到了饭点不肯就餐,说要去踢球,然后就走了。多年之后他还记得我当时对他说的一句话——“去吧去吧,跟你的足球亲热去吧。”我很诧异,第一次见面,我居然对他如此不见外。
后来又在一个会议报到处见到他,他喜滋滋地带着老婆,打开他的大挎包给我看,极尽炫耀之能事,说:“看,这里面全是奶粉!”
原来他做了父亲——一个多么不成熟的小父亲!
他曾经跟我说起他的恋爱,说他在扬州师院念书的时候,在操场上看到一个双腿修长的女生在打排球,立刻恋上了,后来那女孩成了他的老婆。我们去扬州出差,他把大学校园里的约会地点一个个指给我看。他更多的是说他的儿子,说儿子一看到电视里升国旗,就以为是中国队又得了冠军,催着他赶紧“奏”国歌。他说起儿子被门扇挤了手指时,脸上的表情俨然是遭遇了严重事件。
后来他做了我的同事。那时候他已经是鲁迅文学奖得主,调进作协时,坚决不去专业创作组,甘愿来我们《雨花》编辑部做一名小卒。他还真的就是一名小卒,当时编辑部7名成员,除他之外个个有“官衔”——三个正、副主编,两个正、副编辑部主任,一个作协工会委员。毕飞宇向领导表态:“虽然我是这里惟一的群众,今后也不能翘尾巴嘛。”
毕飞宇果然开始像模像样地当编辑。
他的中篇小说《玉米》又获得了鲁迅文学奖。这次,组织部门来找他谈话,告诉他已决定让他担任省青联委员。毕飞宇大惊之下,坚辞。有人替他扼腕,说,你只要坐上这把交椅,三年之内一定可以拥有公派的专车。毕飞宇说:“我要这些东西干嘛呢?我有作品就够了。”
毕飞宇是文人圈里货真价实的运动健将,不踢足球的时候,坚持上健身房,练出了一身腱子肉。不知何时他剃了一个光葫芦头,穿无袖T恤,提着两只胳膊走来走去。有一次他猝不及防捏我胳膊,然后让我回捏他——我终于明白他多么缺少炫耀肌肉的机会。借着一次饭局,我让毕飞宇脱掉T恤表演肌肉,毕飞宇立即起身,展示他布着酒精红斑的裸背,终于达到让众人惊艳的目的。某次笔会间隙,我替他向《花城》杂志的执行主编朱燕玲发出邀请,我说:“你不妨捏捏毕飞宇的胳膊。”朱燕玲吃惊的表情至今令我忍俊不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