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马早就离开了诗歌的社交中心,索居于市井和光明——不为众人所见的光明。他的作品,亦是不为众人所读的作品。很多堪称专业的读者,包括学者,也只知道小半个蓝马,亦即“非非蓝马”。
这个蓝马觉察到了文化对世界的遮蔽,试图通过语言学手段,剔除此种遮蔽,从而“把诗人卷入哲学的使命”——这种“前文化理论”对周伦佑先生也产生过决定性的影响。
文化,抒情传统,诗人并非两者的“直接后果”,也不是两者的——来到此时此刻的——“生物性替身”。
蓝马抖落了满身的形容词,清爽得不行,眼看就要脱离自为世界,乘坐名词和动词的飞行器,抵达那个“可以然而然”的自在世界。
蓝马的诗,不愿是花朵的语言,而愿是语言的花朵,其芬芳,必定来自语言,而非来自花朵。践行此种主张的作品,诗人后来弃去不少,保留的、值得注意的作品,或为《凸与凹》,还有《世的界》。
在这两件作品里边,传统止步,文化遁形,万径人踪灭,只剩下清凉而狂欢的“能指”。“我们来了/我们埃斯/就这样,这样/对,就这样”。
然而,这个“埃斯”,真是“纯能指”吗?那也不见得,或许,这个符号就是“S”?蓝马定然如此认为,字母、阿拉伯数字、英语单词或彝文,与汉字相比,更少捎带文化的气韵,所以,他会插用这些“能指度”更高的符号。
“能指度”越高,交流面越窄。诗人也懂这个道理,为了迁就读者,有时候他会加个脚注,说明这个彝文的“所指”。
悖论出现了:因为按照前文化理论,“所指”即文化,“所指”即传统,“所指”就是臃肿的积淀物。我们已经可以清楚地看到,蓝马把自己的头,放进了一个越收越紧的紧箍咒。“但是哲学家看见的/猫头鹰看不见”——蓝马的诗歌,气喘吁吁,面露难色,显然跟不上他的语言学,更何况,还是一手持矛一手持盾的语言学。
幸而,写作不会永久听命于外在的指令,蓝马也会翻过院墙,远走高飞——从他的振振有词的前文化理论。写作不再是身在曹营的服从,而是偏离和驳难,对前文化理论的偏离和驳难。理论之外,必有五彩。
罕见的时刻来啦,蓝马,忽而成为抒情诗人,迷人的抒情诗人。可参读《秋天的真理》《养育》《可能的果园》和《高原》。《秋天的真理》,后来改为《秋思》——再没有比这个更文化更传统的诗题。
抒情诗的写作,只是躲开——而没有打破——诗人的矛盾。他不能用语言来反对文化,因为语言即文化,于是,只得慢慢归于沉默。循着这条路,诗人终于看见了佛陀。
法,非法,非非法,如是而已,有何矛盾?说即不说,不说即说。诗人自己也讲,他的前文化理论,并非新事,佛陀早已讲过。
后来,他在某个风暴过后,写出长诗《需要我为你安眠时》。他发现了花瓣的最鲜艳的杀机,“它跳不出最后的结果,也不能为自己的美貌/追加任何一份原因”,有因有果,无因无果,飞矢不死,花蕾永新,诗人藉此解开了因果。
再后来,诗人写出更长的长诗《竹林恩歌》。这是一部赞美诗,诗人赞美着大地、故乡、女人、宝石、自我和万物,而这一切,都连接着真理。前述《秋天的真理》,亦不妨视为这部长诗的一个局部。
在这部长诗里面,“梵”与“我”,已经分不出彼此:两者交换了——交换着——芬芳、幸福、安宁、天真、感激和畅饮。“请允许我在自己的微弱中,慢慢地/终于看见你的伟大”。
《竹林恩歌》乃是当代诗的重要收获,必将穿过受众的无睹,把这个蓝马——而不是“小半个蓝马”——领进诗和宗教的神殿。
从诗学,到诗,蓝马都堪称非非诗派的祭酒式人物——借用尚仲敏先生的话来说,蓝马才是非非诗派的“灵魂”。(胡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