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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总工会与法院建立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
//www.workercn.cn2014-03-13 14:18:03来源: 中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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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畅通女职工维权渠道,切实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劳动权益和特殊利益,近日,宁波市总工会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及其沟通机制,对进入“绿色通道”女职工维权案件,人民法院将根据工会出具的意见,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宁波市总工会与法院建立女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后,人民法院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劳动纠纷、因家暴引起的离婚案件和民事赔偿案件等类型的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将对女职工诉至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先行纳入调解程序,由所在地工会组织进行调解,或者在诉讼过程中委托工会组织对女职工诉讼案件进行调解或者邀请工会组织参与诉讼调解。工会组织在接受委托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调解。案件调解成功后,人民法院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对当事人签订的调解协议进行审核后,依法制发具有法律效应的调解书。对因客观原因导致受害女职工无法举证的,工会方援助律师代为收集相关证据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

    该“绿色通道”的建立,一方面较好地提升了女职工维权案件的审理时效;另一方面,有助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劳动关系协调员作用。(王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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