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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孙波考入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工作。200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在市、区法院审判一线岗位上辛勤工作了18个春秋。经他参与审理的案件近2000件。十几年来,他凭着对党和人民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真挚热爱,以其饱满的工作热情、踏实的工作作风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在自己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忘我工作、甘于奉献。2011年,因积劳成疾,孙波被诊断为严重的肾衰竭,但仍坚守岗位。三年来,先后被省高院及市政法委授予“办案标兵”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2012年,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市政法系统“先进政法干警”,并荣记全市法院系统个人三等功。
1994年7月,孙波在黑龙江电大毕业后参加了全国法检两院的招干考试。在两千多名报考者中,以全市笔试第一名的成绩入围。1995年5月,被分配到鹤岗市工农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担任书记员工作。他怀着饱满的工作热情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苦练业务,不仅承担送达、宣判、提押人犯、开庭记录、整理和装订卷宗工作,同时还要负责庭室的内勤工作,每月对庭室案件汇总报表,进行统计分析。由于工农区人民法院是全市的中心区法院,案件任务繁重,每年180到300余起案件,白天开庭没有时间装订,就晚上装订;平时干不完,就放弃休息加班加点。在没有实行电子化办公的年代,所有的工作全凭借手中的一支笔完成,正是这段时间夯实了他的业务基础。在上班的第一天就接到了一个黑社会团伙开庭的案件庭审记录工作,庭审进行了一个星期,他就记录了一个星期,记录本用了一本又一本,每天晚上都要用冰敷红肿的手腕和中指,终于完整地完成了记录任务,得到了领导的认可。就这样,通过每天不停地记录,他练就了一手速记的功夫,手写一分钟达到一百字。有一次,法院在工商银行开公开示范庭,他负责庭审记录,一场下来,光稿纸就用了十几本,结果右手腕累得腱鞘囊肿,至今还有一个大筋包。正是这1400多件刑事案件的积累,他接触了大量的各种类型刑事案件,丰富了阅历,奠定了扎实的法律功底。这期间,他还参加了全国法院业大的法律专科学习,参加了黑龙江大学成人法律本科的学习,通过了自考法律本科的考试,先后取得了一个专科毕业证,两个本科毕业证。
2003年,他报名参加了国家司法考试。由于法院审判工作紧张,白天根本无暇学习,回到家里,他就趁深夜妻子和刚刚出生不久的孩子都睡觉的时间,打开书本学习。就这样,他起早贪黑挤时间,通过刻苦学习和不懈努力,2003年,他成为工农区人民法院第一个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的干警,并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
孙波始终不忘他是人民的公仆,要把所学用在为人民服务上。他经常到学校为学生上法制课,到办事处、企业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待未成年犯的帮教工作,他注入了真情实意,建立回访档案,定期了解少年犯生活情况,在心理疏导上及时与学校、家庭沟通,共建帮教平台。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中,得知被告人因父母离异生活所迫走上犯罪道路,他一面说服教育,一面联系了朋友的企业单位,为他找了份轻体力工作,使其树立起生活信心并开始了新生活。几年来,他促成未成年被告人返校读书21人,其中9人考上大学,被失足青少年亲切地称为“法官叔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