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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 助解难题
去年,石人镇某村村委会换届选举后,因原村主任不服新当选主任,把持村委会公章不交,致使新任村主任工作很被动,群众反响很大。老闫了解此情况后,对该案进行了认真调查,同时,就印鉴管理问题深入全区5个镇10余个行政村调研,发现存在印鉴管理不规范问题,有的村集体因此损失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检察院党组对此事高度重视,分别向石人镇委、镇政府和江源区委发出检察建议。江源区纪委根据检察建议,迅速研究出台了《江源区村委会印鉴管理办法》,在全区10个镇街分别成立便民服务大厅,60个行政村的公章统一存放在便民服务大厅管理。此事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法制日报》、法制网、人民网、正义网等媒体分别转载。
为提高工作效率,老闫还在实践中积极探索行政检察监督的新思路,分别与全区28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并签署会议纪要。此项工作得到了江源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和认可,并据此下发了《江源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和监督方法,建立行政执法信息资源共享、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和联合办案等协作机制。
去年,老闫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湾沟供销社在房屋买卖活动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根据《江源区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暂行规定》,他向院领导作了汇报,与区经济局共同组成案件调查小组,经过深入调查取证,最终成功避免了25万元国有资金流失。近几年来,闫瑞明带领干警查办了国有资产流失案件18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
春风化雨 和谐民行
民行科被称为检察院“第二控申接待室”,十几年来,老闫不知道接待了多少来访群众。对于来访群众,老闫总是倾情调解,认真对待,他常说:“干民行就要当好社会和谐的解压阀。”
2011年初,老闫接到区政法委转来的一起争议案件。
十年前,庞某某因租赁房屋合同与人发生纠纷,但由于单位隶属关系的变更,诉讼主体发生变化等历史原因,导致案件执行错综复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以庞某某拒不执行为由,对其拘留7天。庞某某因被拘留觉得冤屈,从看守所出来后即开始了历时十余年的上访。
老闫接下此案后,经认真调查取证,查明法院对庞某某拘留执法有据,没有滥用职权行为。为化解矛盾,老闫反复找庞某某做思想工作,试图让其终止上访。一次老闫冒着大雪来到庞某某家,发现他孤身一人躺在床上,脸色苍白,头冒虚汗,不省人事。老闫立即送他到医院治疗。医生说,多亏送来的及时,不然,会有生命危险。庞某某充满感动,他说,“检察院这样真心待我,看你们这样辛苦,我的心就是冰坨子做的也被捂化了。”最后,双方签订了和解协议。
为更便利地服务群众,2013年,老闫借鉴“110”报警平台,率先在全省开通民生检察“直通车”,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实行立体化办公。“直通车”开通至今,已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发放民行检察工作职能宣传单4000余份,受案23件,息诉一起14人的群体信访案件,提请抗诉案件4件。
不是只有惊天动地的壮举才让人铭记。闫瑞明怀着一份对检察、对民行工作的赤诚与热爱,在民行岗位上一路前行,赢得了广泛赞誉。“在这个岗位上能做点事,可不是图什么回报,就是为了对得起检察官这个称号,对得起老百姓对检察机关的期望。”这是老闫的心声。(孙峰松 聂晓生 穆德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