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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校园安全
暴露多少盲点?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上学去啦。希望这不是永别,我要活着回家。亲爱的老师校长,我来上学啦。您不能让坏人碰我,我要活着回家……”这是儿童作家郑渊洁对近年不断发生的校园伤害事件写下的感触。教育部门曾三令五申,要求保障学生安全,然而,十堰校园血案的发生,再次敲响了校园安全的警钟。
事实上,近些年,学生安全事件屡屡见诸报端。2010年4月29日,江苏泰兴市泰兴镇中心幼儿园发生恶性伤人事件,一名男子持刀冲入幼儿园,砍伤32人;4月28日,广东雷州砍伤16名小学生;4月12日16时30分左右,广西合浦县西镇小学门前约400米处发生凶杀事件……
2010年的四五月份,就发生6起较恶劣的校园砍杀惨案。之后,各地相继制定出台学生安全管理文件,校园安保升级。内蒙古建立了上下学保护和接送制度;湖北要求各地各学校将安全逃生教育纳入体育课、健康教育课内容,每学期不少于2课时;北京市为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催泪剂、钢叉和防割手套等加强学校师生安全……
措施取得一定效果,但问题同样值得警惕。比如,安保人员似乎对大门的看护越来越紧,但事实上大多数“门卫”是中年人甚至老年人,只能起到“传话”的作用,最多也只能阻止一般群众进入,难以起到校园安全第一道屏障作用。
以此次事件发生地湖北省为例,今年就发生了类似数起危害学生安全事件:5月20日,湖北省麻城市南湖办事处五里墩小学,有一名男子冲进学校,有3名学生被男子持菜刀砍伤;6月11日,湖北省潜江市浩口镇第三小学发生一起劫持师生事件……
据了解,我国已经陆续修订了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颁布了《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但相关法律法规多属于事后补救性措施,事前防范和教育指导性较少。
多地偶有曝光的学生被侵害砍杀事件表明,校园学生安全的防护网还有不少漏洞。“很多地方的规定都是临时性的,难免会走过场。”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表示。
接连发生的惨案提醒我们,花朵般的生命更需要安全保护。专家表示,如果城市公安机关能安排临时警力、农村能以村镇为单位组织适当安保力量,以幼儿园、小学上学、放学为重点时段,在校园周边开展治安巡查,相信会减少类似惨案发生。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对于流浪人员、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员的管理大部分还是空白,城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周边也鲜见治安人员身影。
“保护学生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安全并不仅仅是教育领域内的事情,与社会治安形势密切相关,也有赖于政府职能部门的综合治理。”山东大学教授王忠武表示。(综合新华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