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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睦娥:愿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微薄之力(图)
//www.workercn.cn2014-10-31来源: 中工网——《湖南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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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物简介:

  黄睦娥,曾任冷水江市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审判员、副庭长。先后荣获湖南省先进工作者,全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等称号。她虽没有惊天动地的伟绩,却在平凡的岗位上,赢得社会和群众的赞誉。

  退休17年了,黄睦娥的生活还是离不开“法律”。

  10月28日,记者采访时,她的书桌上铺满了报纸,报纸摊开那一版的报道,大都和刚刚闭幕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有关。

  黄睦娥说,作为一名曾经的法律工作者,她最近一直通过电视、报纸关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消息。“这次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我相信国家的法治进程又将迈进一大步。”

  企业说:

  她是我们的“保护神”

  进法院工作前,黄睦娥做过知青、中学校长、图书馆馆长。1979年12月,她调任冷水江市人民法院担任经济审判庭审判员、副庭长,处理的大部分案件都与企业经济纠纷有关。

  1990年春天,黄睦娥刚为一家企业从重庆收款回到法院,就接到另一个案子:冷水江市耐火材料厂起诉河南中原炉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原公司)拖欠60万元货款一案。

  在那个年代,60万元不是小数目,对企业来说是“救命”的钱。黄睦娥拿着起诉书,没有任何耽搁,戴上护膝就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后来,同事们才知道她戴护膝的原因,她为了赶时间,从重庆买站票在拥挤的火车上站了几十个小时才回到冷水江,下车后,双腿僵硬得几乎走不了。

  在人生地不熟的河南,黄睦娥的办案之旅并不顺利。对方先是说公司经理在外出差,等经理回来后再说。经理回来后,对方又以冷水江市耐火材料厂的产品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付款。

  面对层层壁垒,黄睦娥依法冻结了中原公司在开封市工行的61万元资金。对方不得不依法接受调解。开庭当日,中原公司代表却并没有露面;第二次开庭依然如此;第三次开庭,中原公司终于派来了一位副总经理,可这位副总经理却称做不了主,要回公司汇报,3天后答复。

  结果,5天、7天、10天……对方杳无音信。黄睦娥带上调解书、判决书,又去了一趟中原公司,耐心地和对方讲理说法。

  这一次,黄睦娥的工作态度和责任心打动了对方,最终中原公司按法院的调解结果一次性付完了货款。

  “他们说从来没见过这么有耐心的法官。”黄睦娥说,结案后,中原公司还特意发来电报,感谢她“化干戈为玉帛”。

  这样的经济纠纷案件,黄睦娥处理过很多。记者翻阅当年她获评省劳模时的事迹介绍,看到这样一段话:三年时间里,黄睦娥外出办案570天,行程2万多公里,足迹遍及23个省、市、自治区,处理经济纠纷案件169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926万元。

  老百姓说:

  她是铁面无私的女“判官”

  在法院工作,托关系的事不少,各种诱惑也多。黄睦娥说,这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政法干部一定要有原则,要依法办事,违法乱纪的事坚决不能做。

  一次,黄睦娥远赴黑龙江帮助资江氮肥厂追讨货款时,被告公司代表私下跟她说:“咱们先不要管案子,俄罗斯离黑龙江很近,我们先过去玩一趟再说。”黄睦娥当即婉言谢绝:“俄罗斯很美,以后去的机会很多。我是来办案的,你们配合我处理好案子了,我就非常感谢你们了,也诚恳地邀请你们来我的家乡湖南走一走,看一看。”

  黄睦娥的老家在冷水江市禾青镇,朋友邻居知道她在法院工作后,偶尔也想托她帮忙。被她拒绝后,就想通过黄睦娥的父亲帮忙说情,老人家碍于情面,会帮忙说几句好话。黄睦娥和父亲讲:“家里面的事情都听您的,但是工作上的事情,您就不要插手了,涉及法律法规的事,不能有半点马虎。”

  老父亲为此很长时间都不愿和黄睦娥说话。后来,看到女儿办理的案件都得到了当事人的赞许,他也理解了女儿的工作,再有人找他帮忙说情,他便主动回绝:“我不能干涉女儿办案。”

  慢慢地,老百姓都知道了冷水江中级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铁面无私的女“判官”,凡她经手的案子,证据充分、执法公正、办案态度好,当事双方最终都能心服口服。

  同事说:

  她是敢为人先的“女强人”

  在同事眼里,黄睦娥是“女强人”,事事敢为人先。她在职时,总是办公室里最早上班的那个人。

  “写判决书,送传票,通宵熬夜工作是家常便饭。”黄睦娥笑着说。工作几十年,常年在外出差,她从来没因此向单位要过一分钱补助,没买过一张卧铺车票,有时候甚至连硬座票都没有,只能站着回来。

  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冷水江市交通还不发达。黄睦娥常常晚上亲自去送传票。有次送完传票,天已漆黑,公交车已经停运,老乡就骑自行车送她回家。快到市区时,转弯太急,黄睦娥从车上摔下来,下巴缝了5针,可第二天她仍然第一个出现在办公室上班。

  1997年黄睦娥退休后,基于她丰富的办案经验,法院又返聘她工作了一段时间,让她“传帮带”新的政法干部。

  尽管不再年轻,但六十出头的黄睦娥还是像年轻时那样四处出差办案。1998年,她在重庆出差,乘坐的轮船遭遇洪水,在三峡翻了船。她的手表、鞋子都被大水冲走了,所幸安保人员抢救及时,她才逃过一劫。

  现在再谈起这些,黄睦娥只是淡淡一笑。“能维护法律的威严,能在推动国家的法治进程中贡献微薄之力,我就心满意足了。”(记者 潘锦 通讯员 潘久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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