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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的突然离世,让全国法院为之悲痛,也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连日来,无数的报道、评论、悼文、视频出现在各家媒体。
有人扼腕他的才华横溢、学养深厚,有人折服他的道德人品、正派作风;有人感佩他的知难而勇、敢于担当,有人怜惜他的孜孜进取、鞠躬尽瘁……
如此多的优点、如此高的评价,对于一般人来讲,能有其一,已属不易,而邹君居然占尽。
擦干眼泪,我们不禁要问:邹碧华何以这样“完美”?
报纸、网络、微博、交谈,各方面信息不断聚拢、叠加、沉淀、升华,一条结论渐渐在脑海里清晰:邹君,是一个让法流淌在血液里的人。
一个让法流淌在血液里的人,才会视“法”如生命。无法,则人如“行尸走肉”;法弱,则如临大病,茶不思饭不想。于是乎不难理解,为什么他能果断放弃自己的绘画爱好,发出“我要做中国最好的法官”这样的呐喊;为什么他能把断案经验化作如《要件审判九步法》这样的经典之作;为什么他固执地坚持破解“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这样的“反常”问题;为什么他总“不知足”,乐当司法改革操盘手,迎接各种挑战;为什么他以法治之长远计,言传身教,孜孜不倦,引领培养年轻法律接班人……
一个让法流淌在血液里的人,才会视公平正义为圭臬。没有公平正义的司法,是对法治的亵渎;没有公平正义的司法改革,是对法治的极端不负责;没有公平正义的司法管理,是在法治大堤下挖沙取土……
邹君做的每一件事、每一项工作,提出的每一个观点、甚至说出的每一句话,无论对外还是对内,无不闪烁着公平正义的智慧和光芒。谈到司法改革,他说,“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论及法官员额制,他强调,“要避免搞‘一刀切’,不能为了图省事、求便利,就欺负年轻法官,将助理审判员‘就地卧倒’转为法官助理”。
一个让法流淌在血液里的人,才会视平等为天然、为应当。 一声亲切自然的“何老师”,让一位埋头16年收发工作的老科员热泪盈眶,从此不再感觉“低人一等”; 一句发自肺腑的“对不住”道歉,让一位普通的电话接听员感动地说不出话来,直夸“这个院长人真好,实在太好了!” 食堂一位合同工阿姨不小心摔倒,他赶紧过去扶起,并立即安排司机将其送往医院; 每天早上上班,车子经过考勤的地方,他都会下车,像普通干警一样刷卡……
一院之长,一切做得那么自然、得体,毫无作秀做作之嫌,如果心里没有平等观念,如果血液里没有法的精神,这,又谈何容易?
一个让法流淌在血液里的人,才会胸有司法大格局、怀揣美丽中国法治梦。邹君在《从专业思维、管理思维到领导思维——我的成长历程》一文中这样写道:“人的一生,都有一个需要坚守的价值。理想的完满人格,应当是破除自我,将自己融入到人民中,融入到祖国的法治中。无我,党的事业不朽,如是我心。” 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面对现实,他客观理性,“现在的司法还是不完美的,见到一些司法丑闻和不职业的判决,这是转型期的基本特征”;面对改革,他乐观坚韧,“我们要看到进步,比较一下十年前的立法与二十年前的立法,是不能同日而语的”,“我们的司法制度需要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面对舆情,他告诫下属,“我们要的不是歌功颂德,我们是为了让大家思考,不要让我们的改革走弯路”;面对困难,他鼓励干警,“艰难的任务能够锻炼我们的意志”,“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面对同事,他谆谆教导,“与其抱怨还不如做好手中的事”,“其实每个人都是历史,如果每个人能让自己完美一点,历史也就会完美一点”;面对“对手”,他坦率直言,“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代表着社会的公正程度”,“希望让律师的执业环境越来越好”。
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是法治的追求,一个让法流淌在血液里的人,必然要把这些看似“高大上”的价值观化于心、践于行。“碧血忠魂潜心法治鞠躬尽瘁,华星秋月璀璨人生风范长存”。邹碧华为所有法律人树立了一个标杆,也为整个社会树立了一个做人的榜样。
像邹碧华那样,做一个让法流淌在血液里的人!做一个真正的法律人!
邹君的风范,必将教育和引导一大批有志于推动中国法治事业的人,砥砺前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步伐必将越来越稳健!(义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