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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州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吴树仁在工作中。王崇林摄
他是一个从矿井中走出来的检察官,朴实,瘦削,头发浓密也花白,眼睛慈祥却锐利。17年的公诉生涯,他办理各类公诉案件上千件,无一错案。他的脑子里分门别类地装着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不管多“刁钻”的辩解,他都能在法条上找到突破,同事们戏称他为“活法典”。
他叫吴树仁,现任延边州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
“活法典”是这样炼成的
1985年,刚满21岁的吴树仁自学成才,从矿井中走出来,通过正规考试迈进和龙市检察院大门,一干就是23年。2008年,他因业绩突出调入州检察院。虽然没有受过正规、系统的法律教育,但在他的成长历程中,学习就是一条主线,贯穿了从检的每一天。
了解他的同事说,吴树仁就像一个高三学生,每一天都像在备战考试,办公室的灯常常亮到深夜,这样的劲头,30年风雨不辍。
说起他的学习,同事讲了这样一个事儿:去年州检察院搬新址,在装运个人物品时,吴树仁的书装满了20个大纸箱,连搬运工人都报怨箱子太重,甚至“罢工”不干,要求增加“辛苦费”。
单位新址离家很远,吴树仁仍然坚持每天看书学习,直到很晚才徒步回家。大家问他为啥不打车?他笑着说:“要边走边消化学过的东西。”即便刚刚出差回来,他也不顾舟车劳顿,坚持到单位看完书再回家。在同事的眼中,他就像一根绷紧的弦,随时为一枚箭而待发。
2013年,吴树仁指挥承办了延边州建州以来最大的涉黑案——曹某某等47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该案案情复杂,光是卷宗就装满了十几个大箱子。该案的辩护人众多,其中不乏知名学者。在庭审中,吴树仁作为主诉检察官,面对众多被告和辩护人,他思维清晰、应变能力极强,甚至连法官都要翻阅查找的法条,他当场就能逐条逐句地说出来。在他有力的指控下,首犯曹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其他被告均被判处相应刑罚。律师们对吴树仁都竖起了大拇指“从没见过这么有胆识、有能力的检察官,这次庭审,我们心服口服。”
将正义“举”过头顶
2010年10月,吴树仁在一起基层检察院公诉的案件中发现,被起诉人王某某强制猥亵妇女、故意伤害,情节极为严重,但这个基层检察院在起诉中,明显不能罚当其罪。在他的提议下,这起案件由延边州检察院提起公诉。此案经由延边州中级法院、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到最高人民法院的层层审判、复核,王某某被判处死刑,避免了一起重罪轻判的案件发生。
在法律法规面前,他从不“认人”,无论对方是谁,他只遵循法律,遵循正义。全州的公诉干警对他都特别认可:“只要有了他,案件质量绝对过硬。”
2013年,吴树仁办理任某某故意伤害上诉案时,发现该案不仅遗漏2个被告人,而且根据新的量刑指导意见,一审法院对被告的量刑也畸重,被害人还没有得到任何赔偿。经请示领导后,他依法建议二审法院对该案发回重审,并按法律规定向承办该案的基层检察院发出追诉通知书,依法追诉另外2名被告人。本案的3名被告人依法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被害人也得到了最终12万元的赔偿,并送来一面“人民的保护神”的锦旗。
攻坚克难源于“爱”
2014年,延边州检察院主办一副部级官员李某某受贿案,社会关注度极高。作为专案组的重要成员,在讨论会上,吴树仁确定了分工负责、集体讨论、及时汇报的审查策略。同时,在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均做出详细周密预案。案件中较为复杂的几起犯罪事实,吴树仁逐一把关,最大限度地为专案组的其他同志排除各种阻力,指导解决办案中遇到的法律难题。连续几个月,吴树仁克服异地办案的困难,忍着过敏性鼻炎发作的痛苦,一丝不苟,精益求精,保证了此案质量。2014年10月,该案在龙井市公开宣判,被告人李某某犯受贿罪一审量刑15年,李某某当庭表示不上诉。
吴树仁还主办了多起全省、全州有影响的重大疑难案件。他参与办理某厅副厅长于某某等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为找一个银行凭证,他在装满几十个麻袋的大仓库里翻了三天两夜。大家都劝他注意休息,他却说,“身体舒服了,心能安吗!无论什么案件,查找证据都不能有丝毫遗漏,否则就是对法律的不忠。”
他曾为了一个案子,连续通宵加班两个多月,后来,干脆就住到了办公室,饿了就吃碗泡面,本来就比较瘦弱的他又瘦了将近10斤。
有人问他:“老吴,你这么辛苦,图个啥?”他说:“不是想图什么,而是喜欢,我喜欢检察工作,喜欢为正义而辩的过程。”没错,吴树仁愿意享受解决每一个法律疑难问题后的成就感,那些刻板的法条,生硬的解释,在他的眼里,都像美妙的音符,跳跃着,融进了生命。(穆德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