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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我理解的公平正义写入每份裁判文书”
余文玲渴望做法官,早在做书记员时就细细琢磨案子了。有一次看判决书,发现一份证据被疏忽,那可是一份关键性证据,提醒后被法官采纳,她开心极了。
后来在审理好一起承包经营合同纠纷上诉后,审判长说让余文玲试试,“用你的理论来写这份判决”。
她忙好书记员的活儿,用周末两天时间抽丝剥茧,针对诉辩意见归纳出5个争议焦点,又针对每个争议焦点给予分析,用理论和证据去支撑起“本院认为”部分,整整写了5页纸,超有成就感。
审判长几乎没有改动,这更让她爱上写判决,“要将我理解的公平正义写入每份裁判文书里去,针对当事人的每项请求说理尽量充分。首先要说服自己。”
这也成为余文玲后来的办案习惯,她享受这个说服自己的过程。但这份朴素的真诚有时也会受到挑战。
有一次,判决一起原、被告之间有不正当男女关系的民间借贷,女方的父亲申请判后答疑,硬是说法官是毫无根据的推断。当时的民一庭领导张巧薇耐心解释:“此案承办人是北大研究生毕业的,她喜欢把证据采信分析得很详细,判决理由写得全面,也就是说她把所有自己理解的案子情况都写到纸面上了,你要在上下文中去理解,不能断章取义。”
如果写得笼统一点,当事人就难以挑剔了。当时张巧薇没有责备余文玲的“书生气”,才使得她能把详尽的说理保持到今天。
2005年,余文玲开始接手疑难的骨头案。一起房地产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房产公司和代理公司所称合同履行基础数据、时间段不一致,事实变化非常多,双方提供的证据达26项,又有很多销售统计表,案卷一箱箱的堆着。余文玲开了两次庭,坐在办公室里整整看了一个月,边对照证据,边拿着计算器一个个数据按着,记着。这账算得她头发掉了椅子四周一圈。为调查证据出差到临安,前天晚上做梦梦到自己忘记开介绍信了,第二天起床发现真忘记开了,赶快到单位补上。
此案完结,写好2.6万多字的判决书,交给审判长(主持工作的副庭长)易飞签发。他说:“好了,以后无论把你放到哪里我都放心了。”
从最初接案时“两眼一抹黑”的害怕,到庭领导给出这么高的评价,余文玲觉得这又是自己一个阶段性成长标志。
“只要我内心有疑问,庭审会一追到底”
案件再多,庭审也不能是走过场。
在自认“以案子为中心”的律师黄卫红看来,余文玲庭审特别仔细,会对一些细节盘问,哪怕是双方当事人都认可的事实,盘问下去也会问到某些双方回避的问题。
“有的案子,原、被告都承认付款事实发生了,金额也一致,有些法官为省时间就过了。但她不,她还要盘问你是什么时间、何种方式支付的,是一次性付清还是分次交付,这些问题追问下去就有可能让有猫腻的交易者发虚,可能找出背后的关联,从而在庭审中把隐藏在背后的事实点固定下来。”黄卫红说,想在庭上耍把戏有点难。
“只要你引起了我的怀疑,我肯定会一查到底。”余文玲说,有次审理一起民间借贷,一审是支持原告的,但在二审时,她发现原告对这笔资金的来源闪烁其词,后来就是通过细节盘问,发现是赌债,据此驳回原告诉求。
哪怕是调解的案子,也有借助司法程序来骗取法院图章的。“这就更不能放弃内心的疑问了,除非你不引起我怀疑。”余文玲说。
不久前,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法官陈辽敏在调解一批解除合同之诉时,心存疑虑。甲买了某房产公司的房子,现在双方要求解除合同。既然双方合意就调解解除吧,但随着此房产公司类似的调解成批进来,似乎有明、暗购房者规避转让房产所产生的税费之嫌。陈辽敏有点吃不准了,来问余文玲怎么办。“调解是双方自愿原则,我有什么依据不给调解?”
“既然双方都愿意解除合同,那就没有争议点,没有启动司法程序的必要。”余文玲给处理这种“手拉手”调解“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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