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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创新不是作秀
连续9年,在牡丹区的人大会议上,张敬艳做的检察工作报告堪称“亮点”。“听张检今年讲什么”,成为不少人大代表的例行期待。
梳理这9份报告,最大特色就是新意频出:中国梦、污染问题……报告中可一窥当年的热词。每一份报告,均多次征求代表委员意见,最多的一次修改了54稿。在牡丹区人大代表、菏泽律师协会副会长侯永宾看来,“现场一次又一次的掌声给他,不足为奇”。
新时期下做好检察工作,用心比认真更重要。张敬艳提出“天天谋创新、月月有创新、年年出精品”的工作理念,创新了“公诉三书”、“案件告知”、“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等70多项在山东全省乃至全国叫得响的工作经验。
“检察工作的创新,不是作秀,不是昙花一现,而是要真正解决实际问题,只有不断创新才能适应检察工作的发展规律,否则总是穿旧鞋、走老路,还能发展什么?”张敬艳说。
敢于“吃螃蟹”的张敬艳注定需承担创新的代价,而其中最大压力,来自身边人的不解。
由牡丹区检察院最早在全国探索推行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救助制度”刚推出时,曾遭遇诸多非议。
桑丽回忆,张敬艳提出这一制度的背景是一起刑事案件:苏某因家庭琐事将妻子杀死,被捕后,6岁女儿与爷爷奶奶相依为命,没有任何生活来源。在张敬艳看来,犯罪嫌疑人家属也是受害人。
2008年3月,他提议该院成立了“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家属、被害人救助中心”,既救助被害人,又救助嫌疑人家属。桑丽回忆,当时争议很多,甚至自己也有疑虑:会不会引发被害人及亲属的不满,继而引发不稳定因素?
“事实证明,如今这项制度成为检察机关一项切实可行的重要制度,而我们看待这一制度的态度也更加理性平和。”桑丽说。
在基层走访时,为了拉近与村民的距离,张敬艳创新了走访群众“不拿杯子、不擦凳子、不说空话”的“三不”工作法,便于年轻检察官们与群众真正交心。
30年来,最初只有高中学历的张敬艳靠着勤奋钻研,取得了在职研究生学历。他积极探索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发展规律,先后十几次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全国基层院检察长培训班”上授课,赢得了广大学员一致认可。
“您是一面真实的镜子;沧海的一滴水;却体现了人民检察队伍的铮铮铁骨、浩然正气。”一位律师致张敬艳的《检察官颂》,或许可以视作对其法律生涯最生动也最真实的描摹。(邢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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