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一篇称网易“暴力裁员”的文章在网络上被广泛转发。发文者自称是网易游戏前员工,在其生病后,网易采用各种方式希望其离职,避免进行N+1(每工作1年补偿1个月工资)的离职赔偿,其间遇到了“逼迫、算计、监视、陷害、威胁,甚至被保安赶出公司”。
当天和25日晚间,网易两次作出回应。24日晚间其第一次正式回应称:“对不起,我们做错了。”25日称“此事件处理过程长达8个月……夹杂诸多沟通中的谅解误解、妥协坚持、好心错事。”
对此,劳动法相关领域律师则称,企业在员工医疗期内不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合同。即使员工不胜任工作,也要按一定程序解除合同并进行补偿。
前员工发文称“被逼迫”离职
网易在回应中已事实承认该发帖人为网易游戏事业部前员工。
该员工称自己2014年上海交大毕业后来到网易,“这5年里,除了某段时间经常在后半夜两三点钟下班,主管说第二天早上可以请病假晚到一会儿之外,我请病假的次数屈指可数。”
去年底身体不适后,期间他跟主管说是心脏出了问题,没有因病减少或耽误工作。“3月底主管找我谈绩效,这次准备给我评D绩效,(他们说)因为我现在不适合在这里继续工作了”。
对被评D绩效,该员工并不认同,他称:“组内的业绩排名基本是主管第一我第二。”
在随后“被逼离职”过程中,他称曾被威胁“影响下一份工作”(通常企业会询问新员工在上一家公司的表现)。他在文章详述了主管和人事部门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威胁和逼迫的行为,主管甚至隐晦表达其如果不签字,“接下来就是保安和IT人员的事了”。
24日,《工人日报》记者就此求证网易公司时,该企业一位中层管理人员认为,需要认真核实情况,根据自己曾参与的类似事件处理情况看,网易不应有如此不近人情的态度。
网易两度回应
24日晚些时候,网易正式回应称,3月底,该员工主管因绩效原因向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文章展示的“业绩排名”,实际为工作量排名,不完全反映工作质量,经复核,其绩效确不合格。
网易同时称:“但反思我们的沟通和处理过程,相关人员确实存在简单粗暴、不近人情等诸多不妥行为。对此,我们向这位前同事和他的家人,以及因此受到影响的同事和公众致歉——对不起,我们做错了。”
25日,网易成立了专项事件调查小组,并发布了“内部梳理”文章,称力图将事件复原,以给当事人、社会各界以及网易员工一个交代。
其“内部梳理”文章称,3月底,根据业绩考核,其主管和人事确认该员工工作能力已不能胜任当前工作,遂作出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该员工提起申诉后,主管、该员工和公司人事一起复核,仍维持原判定。
随后该员工补交了自5月13日至6月13日的病假申请。网易称这是公司首次知晓其患病具体情况。5月中旬,在员工住院期间,网易人事表现失礼失态,双方未达成有效沟通。
网易称,之后的时间里,该员工在公司内已无实际工作内容。公司建议团队员工关注其身体及心理状况,以防意外。“此举并非(也无必要和实际意义)所谓的监视”。
9月3日,公司人事为其作出赔偿及关怀方案;9月10曰,因单方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关系,人事申请了N+1赔偿的请款,随后公司支付了赔偿。
9月17日,该员工向浙江杭州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共计24万元的经济补偿金。随后撤销。11月13曰,该员工重提仲裁申请,并将仲裁请求变更为要求公司支付其616929.39元的赔偿,本案将于12月11日于杭州劳仲委开庭。
网易方面称:“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尝试和当事人进行积极有效的沟通,推进事件妥善处理。”
律师:医疗期内不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师赵金涛表示:如果确认发文内容属实,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医疗期内不能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他强调,按照相关规定,即使员工不存在处于医疗期间的情况,如果存在考核不合格的原因,也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属于不胜任工作的情况,需要经过调岗或培训,这个程序不能少。如之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才可以解除合同,但要支付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一般是N+1,但如果少了程序,公司违法,那就不是N+1,而是要增加补偿金额。”
“从目前披露的事实看,先不说其是否在医疗期间,单就公司并没有对其进行调岗和培训,而是直接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涉嫌违法。”赵金涛律师表示。
赵金涛律师称,员工在被解除合同后一年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也可以与单位进行协商。
记者采访中发现,一些互联网企业员工还遇到过裁员“软暴力”行为。
一位互联网公司前商务销售对记者称,离职就是因为上司威胁要给考核打低分,“到时候一样会被迫离职”。
北京的一家资讯类互联网公司员工说,正常离职后会被新公司做背景调查,员工和上一家公司闹翻了担心会被前东家说坏话,影响录取,所以争取到合适的补偿后,一般会选择妥协。
对此,赵金涛律师提醒劳动者:“目前劳动法律是比较健全的,依照法律,劳动者的权益会得到较好的保护,也不要担心被报复。劳动仲裁法律部门、工会法援机构等都会为劳动者撑腰、提供帮助。劳动者应善用法律武器,了解法律内容,保留证据维护好自己的权益。”
(中工网北京11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