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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集体协商创新,让职工挣上“明白钱”
从职工最直接、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着手,加快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也是创建和谐企业最基本的内涵。近年,天津市的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居民收入增加,生活得到改善。但在工资分配领域也存在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拉大,普通职工收入增长缓慢等问题。
和谐企业不代表没有矛盾,而在于各种矛盾在显现苗头时就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天津市着手建立由工会组织代表劳动者,就工资、福利与行政方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制度,在全市形成多层次、全方位、广覆盖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体系。在工会组织的大力推动下,《天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正式实施,天津通过人大立法,为各级工会依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提供了法律依据。
工资协商为劳资双方建立了一个平等对话和沟通的平台。记者在天津采访中了解到,不少职工反映现在企业老板更主动、更愿意和职工交流和对话了,“我们感觉更有尊严了”。富士通天制造统括部员工张静雅已经在富士通天工作了7年。“7年内,工资将近增长两倍。”张静雅告诉记者。
从2008年开始,位于天津开发区的外资企业天津富士通天电子有限公司,工资集体协商每年举行两次,5月协商工资分配问题,11月协商福利待遇问题。5年来,职工工资上涨5次,7项福利得到改善。
天津开发区企业对于工资集体协商并不陌生,2006年开始,开发区就出台了针对性措施,鼓励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对于企业为一线职工增资的,开发区财政给予专项奖励。由于富士通天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落实到位,从2007年起,富士通天每年都能享受到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按其对一线职工工资增长额15%的财政奖励。
工资集体协商改变了工资完全由资方决定的局面,富士通天人事部门一位工作人员说:“企业发展好了,员工理当涨薪享受成果,企业遇到困难,也同样可以跟员工协商降低工资或相关福利待遇,共渡难关。同时,此项制度加深了员工对企业的归属感,让员工成为企业的‘主人’,以此实现企业的向心力。”
为落实《天津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天津市各级工会积极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不断深化。据统计,行动开展以来,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以“破冰之势”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为职工谈出了收入,为企业谈出了效益,实现了企业职工双赢。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天津市企业协商要约率和应约率分别达到96.3%和87.7%.签订工资集体协议企业达41047家,覆盖职工145.8万人。
近年来,天津市深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尤其是西青区、武清区等地积极推行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外来务工人员相对集中,协调劳动关系任务依然繁重。
为走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老板不愿谈、工会不会谈、职工不敢谈的困局,天津市以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为突破点,探索创新由第三方力量参与协商的模式。为把职工方代表培养成工资集体协商的“谈判高手”。天津市总工会制定了3年培训规划,每年进行一次师资培训,同时,对工会干部、协商指导员、职工方协商代表进行专题培训。天津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单位在全国率先开发了集体协商指导师职业资格认定。经过制定职业标准、编写培训教程、开展业务培训、组织资格考试等一系列程序,到目前已有417人通过集体协商指导师资格考试。日前,天津市总工会、市人社局等5部门联合举行颁证、聘任仪式,为其颁发集体协商指导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为其中85名指导师颁发聘书。这是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迈出的坚实一步。
随后,天津市总会同市人社局、企业联合会、工商联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师聘任管理暂行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统一教材、统一考试、统一发证,规范培训制度、聘任制度和管理制度,努力培养一批市级工资谈判工作领军人才、专家级工资谈判工作骨干人才及素质优良的工资谈判工作专业人才,推动全市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再上新台阶。
“工集体资协商”机制,让企业、职工双方从中大大受益,实现了员工和企业的共赢。目前,在天津,不仅工资可以集体协商,职工休假、日常福利、安全生产等许多内容都可以通过企业职工双方面对面的对话协商得到解决。在天津市,工资集体协商正改变着企业、职工双方的观念和行为方式,让劳动关系变得更加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