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工会频道深度报道-正文
口述实录:“在创新中找到维权突破口”
//www.workercn.cn2013-11-14 14:00:10来源: 中工网——《工人日报》
分享到: 更多

    为了更好地推广执行这一制度,市总工会对《工会维权意见书》和《工会维权建议书》统一制作、统一编号、统一程序、统一管理,并培训各级工会干部600余人,通过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熟悉流程,将“两书”制度建设纳入工会工作考核,采取强有力措施在全市全面推行。

    昆明市总工会创新的“两书”制度,推动并形成了一个主动调研、主动反映、主动协调、主动服务的维权模式。这一制度的推行,完善了工会维权机制,扩大了工会维权思路,丰富了工会维权形式,补充了工会维权内容,也显现了工会组织在思想上尊重职工,在感情上贴近职工,在工作上依靠职工,一心一意替职工说话办事的本色,成为促进新时期工会工作转型和提升的有力推手。

    如今,昆明市总工会推出的“两书”制度已有一年多了,效果到底如何?赵涤群用实例和数字作了说明:去年3月的一天,昆明鹤兴阁大酒店工会接到员工反映,员工工资较低,要求加薪。3月9日,工会向酒店行政发出维权意见书,其中写到:“2011年你单位普通职工月收入800~900元,据省统计局调查,2011年CPI上涨4.2%,食品类涨幅高达8.1%.为稳定员工队伍,建议你单位适当提高员工收入”,并要求酒店在规定的时间内,给出书面答复。3月19日,酒店给工会发来书面答复:“经我单位研究核实,你会提出的意见属实,我单位决定采纳你会意见,就企业员工加薪问题作出如下决定:自2012年3月起,我单位普通员工工资由每月800~950元,增加到1200元,增幅为12%.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单位将根据本企业的效益逐步逐年适当增加员工收入。”去年5月,富民县广东新乐食品厂李燕等3位职工向县总工会反映,3人已在厂工作了4个月,但企业至今不签劳动合同,职工反映多次,企业一直不给答复。2012年5月30日,县总工会向企业发出《工会维权意见书》,其中写道:“经调查了解,提出如下意见:1.依照《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凡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按照用工一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的规定,企业除为3名职工补签劳动合同外,还必须支付职工双倍工资。”6月10日,企业回复:“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工会维权意见书》中指出的问题。经研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决定为李燕等3人补签劳动合同,并支付两个月双倍工资。”“两书”推行以来,全市各级工会共发出《工会维权意见书》447件,成功处理王某等3名女职工因工作环境被污染而致身体受损害;一市民多次向市领导反映上班制度不合理等在全市有影响的案件。但至今没发出过一份《工会维权建议书》。这说明,意见书发出后,问题都得到了较好的处理。

    昆明市总工会结合当前实际,把“两书”的推广应用作为工会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有力武器和工作平台。对于“两书”的内在价值,赵涤群有自己的见解:首先,就文化心理而言,以书面形式向违法违规企业递交表达工会诉求的“意见”,具有交涉的严肃性和正规性。接到《意见书》后,企业不能不认真对待。再加上文本要求对方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用人单位也轻易不敢敷衍。

    其次,因为是工会“提意见”,等于对其违法违规行为尚局限于“谏诤”阶段,体现了工会组织的诚意与温和,最大限度地给违法违规的用人单位保留了面子,使对方从心理上易于接受,不至于僵化矛盾,有利于问题在和风细雨中得到解决。

    再次,《意见书》和《建议书》是解决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不同手段。前者温和,后者强硬,但二者互为表里,相互支持,形成一套科学的维权组合。说句心里话,我们设计“两书”维权的初衷,是想把问题尽可能地在《意见书》阶段解决,但不排除会遇到极个别企业的骄横无理。对这种企业,一旦《意见书》无效,工会自然要积极联系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按程序启动《建议书》,坚决依法纠正其侵权行为。(《工人日报》2013年04月16日 06版)

1 2 共2页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