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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赋予工会代行执法权和处理权
发言人:省政协委员王海生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但受劳动力市场机制体制、职能部门管理服务、农民工自身条件等种种原因影响,一提起农民工,就被贴上了“素质低下”的标签,无论是就业还是维权,常常被忽视或轻视,王海生认为,这个问题须解决,农民工权益应维护。
王海生说,尽管国家出台并不断修改完善相关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维权保障法等系列法规中有关条款,调整、协调农民工劳动关系,解决农民工问题也越来越具有针对性、操作性。但在保障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依然存在大量有法不依、监管不力、诉求不畅、依法维权难的问题。其典型表现,在于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且设置用工陷阱,让人欲说无据。恶意欠薪,企业规避风险、旱涝保利、业主违法经营、筋骨不伤,农民工却血汗无偿,甚至遭受打击报复。
2014年被省总工会定为“维权年”,“喊口号容易,可解决问题难。”王海生表示,面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新情况、新形势,工会力不从心、面临诸多尴尬。为此,王海生提出建议,应强化工会维权主导地位,充分发挥部门联动机制作用,赋予各级工会劳动执法监督检查职能,以委托授权形式或设立联合机构等办法,让同级地方工会在一定范围内对部分对象进行执法检查,代行执法权和处理权。对无故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加班加点、恶意拖欠工资等行为进行质询、处罚。同时,建议地方财政根据当地情况适当追加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或建立临时筹借制度。
政府部门回应
政府部门将下大力气预防和解决拖欠职工工资问题,建立完善职工工资重点监控制度,以及特定行业工资保证金制度。同时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拨给各级地方工会的农民工讨薪应急救助金,虽然看着少,但能保证救助金的及时补充,只要救助金用完,财政将给予补充。
增加预算投入提高环卫工收入
发言人:省政协委员崔靖
“在阳泉市的环卫工人中,临时合同工是正式在编职工的6.7倍。他们工资收入较低,一些地方仅按最低工资标准执行,甚至有些地方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省政协委员崔靖发言说。今年4月省政协工会、社会福利界别的委员前去阳泉市进行了集体调研。在调研过程中,一线环卫工人的工作生活状况引起崔靖的特别关注。
根据数据显示,阳泉市城区环卫处,临时合同工每月工资为1150元,扣除社会保险费等费用,实际拿到手的只有900元。2013年阳泉市城区应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290元,2014年4月1日调整为每月1450元,也就是说现在环卫工人的工资还不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崔靖介绍,类似阳泉环卫工的情况,在全省并不少见,他们不仅工资待遇普遍低,而且工作负荷也很大,加班费得不到落实,而且环卫工的劳保福利也过低。
为此,崔靖提出建议,各级政府应进一步增加预算、加大投入,确保环卫职工工资收入不低于法定最低标准,并且节假日加班工资能按相关政策法律落实到位。加强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特种作业设备投入,提高机扫率。此外,还应为环卫工建立定期健康体检制度,每年至少可以有一次健康检查。
另外,应加大对环卫工人的关爱,利用现有公房或改造环卫设施、配设辅助用房等方式,帮助其解决集体宿舍、临时宿舍,对符合当地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且从事环卫工作一定年限的环卫工,在年度保障性住房分配时给予优先考虑。同时建议政府用适当补助的形式和公交公司协调,出台环卫工人免费乘坐公交制度,且发动临街单位或商家自愿服务献爱心,为环卫工提供临时休息、用餐、避雨雪等服务。
政府部门回应
根据社会平均水平、物价指数等多方面因素,将合理确定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同时,重点查处违反、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的行为。另外,还将推行工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等。
把职业病防治当民心工程做
发言人:省政协委员李霄娥
“据调查,截止到2013年底,我省尘肺病患者占职业病患者总数的97.9%,2013年我省共报告尘肺病新增病例占各类职业病新增病例的98.56%.”李霄娥介绍,山西省的职业病患者中几乎全部都是尘肺病,并且发病人数仍有上升趋势,2013年全省职业病新发病例与2012年相比整体上升了55.4%,其中主要是尘肺病上升了59.7%,其他慢性职业病略有下降。
李霄娥说,根据调查,我省尘肺病防治工作存在很多问题,一方面统计数据不够准确明了,覆盖率偏低,由于职业危害因素问题严重的一些中小企业未列入职业健康监护范围,部分企业不愿上报,因而对尘肺病人数、接触粉尘危害劳动者人数数据不明,涉及粉尘危害的企业总体底数不清,使尘肺病危害因素的检测覆盖率降低。
另外,一些地方政府对以尘肺病为主的职业病防治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导致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且部分企业负责人对职业危害严重性认识不足,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严重缺乏防控知识,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职工安全健康。
职业病防治工作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不仅是公共卫生问题,更是民生问题。因此,李霄娥建议,进一步提高对以尘肺病为主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把此项工作真正作为民心工程。按照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务院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新的要求,从“防、治、保”三个方面对职业卫生监管相关部门职责进行科学划分,明确安监、卫生、工会等部门单位的职责,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须落实相关职业病防治法,不断提高生产工艺、设备防护、职业病防治管理水平,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等规章制度。
另外,各级政府应不断加大对职业病康复的投入,同时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职业病康复治疗领域,为尘肺病患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尤其是要注重发挥工会组织所属工人疗养院的优势和作用,在人力、物力、财力上支持工会开展职业病康复治疗活动。
政府部门回应
今年,安监、煤炭、卫生、人社、工会等多部门联动,进行以尘肺病为主的职业病防治实施情况检查工作,以此督促市县政府落实职业病防治的法律要求,提高职业病依法管理水平,同时还将落实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分级监管,以及推行职业病的救助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