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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关键,打通乡镇(街道)工会和企业工会这“最后一公里”
随着民营经济的崛起,乡镇(街道)成为产业集聚的重要区域,乡镇(街道)工会也成为工会组织体系中承上启下的关键环节。而量大面广的企业工会,则离职工最近、关系最直接。因此,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就要抓住乡镇(街道)工会和企业工会这一关键重点突破,打通工会服务职工的“最后一公里”。
对于乡镇工会建设,近年来各地都进行了积极探索。以浙江为例,目前全省所有乡镇(街道)都建立了工会组织,符合条件的都建立了总工会,特别是去年初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的意见》以来,以乡镇工会为重点的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由于乡镇(街道)工会之间情况千差万别,运行方式各异,工作发展存在很大的不平衡性,很多问题有待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是乡镇(街道)工会干部力量不足的问题要解决。为此,要推进乡镇(街道)工会领导配备和职级到位,向社会公开招用一批专职工会工作者,同时要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如通过吸收优秀企业工会工作者,采取上挂锻炼、兼职等形式进入乡镇工会,再进一步可以让优秀的基层工会主席通过竞选、考核进入乡镇(街道)工会领导班子,让基层工会主席参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决策;积极发展工会志愿者,建立工会“义工”队伍,让热心于工会工作的职工参与乡镇(街道)总工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二是工作经费不稳定的问题要解决。省级工会应在全省层面研究经费留成方案,省、市两级总工会少提一点,多留给县、乡镇工会,保障乡镇工会开展工作的正常经费;对较为困难的乡镇(街道)工会,上级工会适当予以经费支持。同时,试行“乡财县管”,由县级工会统一管理乡镇(街道)工会经费,乡镇不单设账户,这样既规范乡镇工会经费管理,也节约人力,便于经审。
三是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要完善。围绕解决乡镇(街道)工会“无章办事”的问题,上级总工会要主动承担起上层设计的工作,省、市、县总工会层面能够做到的,要积极争取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需要全国层面协调的,积极向全国总工会建言献策,在确立乡镇(街道)工会的法律地位、明确工作职责、建立规章制度、加强工作业绩考核等方面,尽早制定出台政策性文件,努力使乡镇(街道)工会的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序、高效高质运行,更好地发挥领导、服务基层工会的“桥头堡”作用。
对于建设什么样的基层工会,全总《意见》提出了“六有”标准,即有依法选举的工会主席、有独立健全的组织机构、有服务职工的活动载体、有健全完善的制度机制、有自主管理的工会经费、有会员满意的工作绩效,这为企业工会建设铺设了底线,指明了方向。
一要明确基层工会工作内容。基层工会工作不能局限于搞搞活动,发发福利,而是要根据“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明确职责,确定工作内容,完成上级工会部署的工作任务,并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开展特色工作。
二要发挥职工主体作用。一方面,基层工会工作要做到从群众中来,工会所有工作都要体现职工的意愿。另一方面,工会工作要主动到群众中去,工作时间要按照职工群众的“生物钟”来安排,比如现在很多职工尤其是年轻职工白天忙于工作,喜欢晚间活动,基层工会就要据此进行调整,在晚上多组织活动、多开放活动场所;工作方式要适应职工的需求,比如当前移动互联网时代已经到来,“线上工会”不能再停留在概念上,而应该进入实践操作阶段。总之,工会要去主动亲近职工,而不是让职工来适应我们。
三要工会主席主动作为。工会主席是做好基层工会工作的关键。既要选好主席,又要培养好主席,同时要建设好团队。上级工会要配套好政策,既要鼓励企业工会主席热心工会事业,讲奉献精神,同时要关心关爱工会主席,落实好各项政策,保障工会主席的正当权益,帮助解决他们的各种顾虑,激励工会主席更好地开展工作。
四要积极争取企业主对工会工作的重视支持。一方面,要加强对企业主的宣传引导工作,使他们更多地了解工会、理解工会、支持工会工作;另一方面,要切实纠正工会工作过分依赖企业主的现象。老板支不支持工会工作,不是看老板开明与否,关键在于工会工作值不值得老板支持,企业工会要真正在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上下功夫,以自己的有为赢得企业主的尊重和支持。
五要全面加强基层工会自身建设。要以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双亮”活动、落实会员“四权”(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监督权)、推进会务公开、会员评家等方面的工作,加快建立健全基层工会人、财、物管理制度、工作制度、经费审查制度等,真正使基层工会工作有序、有为、有位。
(戴震华 作者系浙江省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