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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要当好职工安全的“保护伞”
//www.workercn.cn2014-10-16 15:05:41来源: 中工网——《广西工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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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会是代表职工利益,是联系企业与职工的桥梁和纽带,在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方面负有重要责任,在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一点,在《安全生产法》中有明确规定。特别是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强化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提高违法成本、加大违法惩处力度的同时,赋予职工和工会更多的“话语权”,让职工的生命、健康有了更多的“保护伞”。

  权利和义务永远是对等的,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在给工会赋权的同时,也意味着工会在安全生产中承担了更大的责任。各级工会组织应乘势而上,积极作为,不辱使命,撑起职工生命和健康的“保护伞”。一是要做好源头参与。工会要积极参与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制定,针对企业安全状况,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角度提出主张和意见,及时反映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职工的愿望和诉求。要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作用,通过签订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进一步明确企业与职工在安全生产中的责权义务。二是要落实好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举措、改革方案,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方能实施。三是要发挥教育引领作用,用先进的安全理念引领职工大力倡树“一切事故都可以防范,一切伤害都能够避免”的理念,使职工逐渐形成对安全生产的“归属感”和认同感,筑牢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四是要发挥环境育人作用,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用浓厚的安全氛围来熏陶职工。五是要在探索群众安全工作的特点和规律上下功夫,用心把握活动的广泛性、系列性、大众化,不断改进创新群众性安全活动形式,做到常抓常新。要发挥现场监督作用,发挥好群监员和班组的作用,用严格的管理来规范职工,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从而实现企业安全持续发展。(邢承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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