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工人制”的推行,不仅是对技术好、技能强的工人的评价和肯定,还应该是对一线工人、技术人才的尊重与褒扬,应该成为企业运行机制的必要组成部分。在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把“首席工人”作为最关键人物,这才是“首席工人制”的本来意义。
“首席工人制”已经算不得新闻,许多地方和企业已经推行多年。近日有媒体报道,南方某市总工会一次性授予20名一线优秀产业工人以市级“首席工人”称号,他们当中,既有机械、模具、电气工程师、技师,也有汽车驾驶员、邮政投递员、水质检验工,还有最普通的一线装配技工。报道称,该市至今已累计表彰市级首席工人190名,不仅涵盖面很广,而且涉及各行各业的多个工种。
从报道看,该市显然是将“首席工人”作为一种荣誉授予的,相信还会给予相应的经济待遇。这些固然都是应该的。不过,在更深层的意义上考量,“首席工人”是企业的“尖子员工”“金牌员工”,如何更好地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更值得深入探讨。
“首席工人”是对一个人技术技能的评价与肯定,能够享受精神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双重激励。但它决不仅仅是一种荣誉和待遇,更是一份工作与责任。因此,怎样设置和看待“首席工人”岗位,是推行“首席工人制”的深层次问题。
应该承认,推行“首席工人制”,有利于激励技术技能人才实现自身价值,在各自的岗位上成为领军者,为企业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也有利于鼓舞更多的职工以他们为榜样,爱岗敬业,钻研技术,提升自我,进而提高产业工人队伍的整体素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诚可谓影响深远、意义重大。
但是,如果只要技术好、技能强,就能够冠以“首席工人”的称号,恐有过多过滥之嫌。况且,“首席工人”还不能与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量齐观,除了荣誉与待遇,在工作中应该更显其重要与关键,有更明确的岗位责任。
据了解,有的地方工会总结以往经验,明确提出,重点在企业的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的技术密集点上设置“首席工人”。这样做,显然赋予了“首席工人”一种责任——不仅要在本工种的各项技术指标中居首,而且应该能够解决工种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在消化吸收新技术、新设备、新装置中发挥攻关作用,在技术革新创造中成为带头人。这样的要求很高,也因此才堪称“首席”。
而且,“首席工人”不能搞终身制。技术退步了、落后了,就应该退出“首席”,让位于新人。对于“首席工人”实行动态命名、管理,才有利于新人辈出,有利于技术创新、进步。
由动态管理说到“首席工人”待遇。有的企业推行“首席工人制”,明确比照行政职务级别给予岗位津贴。尽管这样做能够给人“‘蓝领’享受‘白领’待遇”的印象和感觉,但依然未能脱离“官本位”的影子,未必是正确导向。高级蓝领依然是蓝领,蓝领并不比白领低,甚至可以有更好的待遇,何必“比照”白领或干部?企业都在逐步淡化行政级别,为什么还要“比照”呢?
“首席工人制”的推行,不仅是对技术好、技能强的工人的评价和肯定,还应该是对一线工人、技术人才的尊重与褒扬,应该成为企业运行机制的必要组成部分。在关键工种、关键岗位、关键工序,把“首席工人”作为最关键人物,这才是“首席工人制”的本来意义。(张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