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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休假“零举报”也是种“举报”
周稀银
//www.workercn.cn2015-12-21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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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工人日报》报道,四川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日前披露,“近年来,在我省查处、受理的关于职工劳动报酬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因未落实带薪休假而单独采取维权手段的不足5%,举报者为零。”

  “民不告、官难究,毕竟我们的执法力量有限。”这是“零举报”下涉事负责人的“妥协”。我们承认,有关部门执法力量有限,但将查处诸如带薪休假政策不落实行为“押”在职工举报上,显然有些奢望。针对带薪休假“零举报”的情况,相关部门应更加主动地巡查、抽查和排查相关违规行为。实质上,或许还可考虑“倒举证”的办法,在抽查时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按规定执行带薪休假的凭据,再结合抽查和接受举报的情况,综合得出一家企业的执行情况,并对社会公开“倒举证”的内容,接受社会监督。

  说到底,对相关部门而言,在“只有三成企业落实带薪休假”(四川省人社厅去年12月披露)的背景下,查处相关侵权行为,要跳出“民告”依赖。本质上,劳资博弈失衡语境中的带薪休假“零举报”也是种“举报”,应被有关部门视作对其积极作为的倒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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