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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不排除只是想“潇洒走一回”、找找当法官的感觉后再重操旧业的可能性,但在很多优秀法官纷纷辞职做律师,而进法院者大都是刚毕业学生或者名不见经传律师的大势下,“身价千万”律师——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建刚,不惜放弃高收入参加法官选拔并拟被任命为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三级高级法官的消息,仍然引起了社会热议。尤其是,这竟让一些法官们产生了吃葡萄的感觉。
毕竟,根据《法官职务序列设置暂行规定》,除院长、副院长外的所有基层法院法官无论多么出色,也一辈子无法成为三级高级法官;普通招录法官而非直接调任法院的领导,即便再优秀,也都应当像其他法官那样先接受助理审判员(直辖市中级法院助审员为一至三级法官,非高级)的业务能力检验之后,才能任命为审判员。而且,上海作为司法改革的先锋,已经实行员额制,法官要入员是需要与其他法官进行竞争的,而这位“身价千万”律师却直接入员。在这些优遇之外,最关键的是,近年来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已经暂停,上海二中院为何能对其破例呢?这足见对其非同寻常的器重,让人感觉该法院求贤若渴。
但如果论“才”而不是“财”的话,恐怕有一些法官会不服气。无论如何,要证明对其破格提拔评定确实有道理,必须给其他法官们一个公平竞争的平台。如果其他法官连公平竞争的机会都没有,如何证明新招录法官比他们优秀?
遗憾的是,像上海二中院这样,对新招录法官直接给予入员特权而不是与其他未入员法官进行竞争不说,不论是最高法院还是中级、高级法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法官时,时常把下级法院法官排除在外,或者是规定不公平的竞争条件,使绝大多数法官无法竞争。最常见的是,由于律师作为自由职业者没有职级之说,所以即使参加最高法院的法官选拔,也只是以十年或多少年的执业经历作为资深律师条件,而对法官却不同样以从事审判工作经历作为资深与否的标准,而是以正处、副处甚至正局、副局等职级标准作参加选拔条件。由于绝大多数法官都在基层法院,一般就正科到头,所以无论实际上多么优秀,都没有律师那样的机会。
所以,要真正唯才是举,建立公平的竞争机制,就需要废除法官等级制度和各种各样的三六九等造成的障碍。况且,法官的独立裁判职责决定了法官之间是一种独立平等关系,本就是不宜像行政官员那样实行等级制的。对法官进行级别评定根本违背司法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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