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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要求严查一些地方在简政放权中“玩花样”。“我听到反映,某个地方本来群众办一项手续需要到现场,交100元手续费。现在改革以后,人不用来了,直接发电子邮件,网上办理,但收费一下从100元涨到了500元。简直是匪夷所思!”总理说,“名义上说得很好听,‘不让群众跑断腿、磨破嘴’。结果呢?变本加厉多收钱!……”(8月27日《京华时报》)
简政放权,意在精简政府机构,把经营管理权下放给企业,其目的在于,卸掉错装在政府身上的“有形之手”,打开束缚市场主体的“无形枷锁”,给企业和社会大众真正“松绑”,使企业和社会上的创业创新者“蹄疾而步稳”,放开膀子闯市场、搞创新、干事业。对于地方政府而言,简政放权,就需要他们自我削权、自我剥利,把该放的权力放掉,把该舍弃的利益舍弃掉。
然而正如李总理所言,一些地方在简政放权中“玩花样”,不少审批事项只是换了个“马甲”,从明的转成暗的、从上面转到下面、从政府转到与政府有关的“红顶中介”,审批服务中的各种“要件”、程序、环节等,还是关卡林立。这就是一种“政令不行,自顾一套”的阳奉阴违做法。简政放权玩了花样,放了空炮,如何给企业“舒筋骨”,给百姓减负担,为经济增活力?
为了杜绝简政放权中的“玩花样”等现象,李总理明确要求有关部门:要逐项清理收费项目,建立公开透明的“收费清单”,对清单外的事项务必以“法无授权不可为”为准绳,对顶风作案、变相收费的行为,一定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简政放权确需“收费清单”,也需要“权力清单”,有了这些清单,就厘清了各部门的权力边界,也就划定了按“单”用权和获利的警戒线。
有了“权力清单”,最好要给它配套一个“责任清单”。“收费清单”与“权力清单”没有公开化、透明化,仍让企业和老百姓多花冤枉钱,多跑审批流程,要有人问责,要有人担责;哪些地方、哪些部门在简政放权中“玩花样”或“走过场”,在削权之后,不该审批的却在审批,该负责的却相互推诿,也要有追责机制,而非不点名批评了事。否则,那些清单只会停留于纸面。
最关键的是,简政放权不能仅满足于放权,而不简政。简政放权的前提应是裁撤机构、裁撤人员,有网友比喻得好,“先把庙拆了,把和尚解散了,自然就无人滥权了”。很多地方之所以审批事项多、收费名目多、收费额度高,就是因他们机构臃肿、人浮于事,不得不“以审批养人”,像行政执法部门依赖罚没收入养人一样,不裁撤机构、裁撤人员,要它放权,无异于与虎谋皮。
要杜绝简政放权“玩花样”,简政与放权不可偏废,简政似乎比放权还重要,简政也比放权更难实现。所以,简政与放权“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如果权力也放了不少,而“政”还没有“简”下来,则需要在简政方面加大功夫,别让简政拖了放权的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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