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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美团网和大众点评合并,这又引起一些人的担忧:它们会不会涉嫌垄断市场?
先从反垄断法的起源开始说起。
南北战后美国进入镀金时代,工业爆发式增长,在铁路、石油、钢铁、冶炼这些行业诞生了巨无霸企业。这些企业有个特点,高度依赖规模效应。规模太小,单位产出成本就会高得吓人,企业存活都成问题。扩张市场份额,用源源不断的低成本现金来支撑发展,这成了有效的盈利模式。
这其中尤以石油行业最为典型。1870年标准石油公司诞生,此后它就掀起了一股旋风般的并购。当时少有人理解企业扩张并购的必要性。美国的社会阶层和财富分布从建国起就相对平等,小农场和小企业被认为符合社会习惯,跨州甚至跨国大企业被认为是怪兽般的东西。“大鱼吃小鱼”被视为资本家贪婪无耻的表现。
在当时的社会情绪下,出台反垄断法制衡超大企业已成大势。当年的反垄断法可以说是现今大型控股集团的杀手,因为它们都具有控股、联合、共谋、排除竞争、价格歧视的事实和意图。所有公司都希望扩张和排除竞争,即便占市场“垄断地位”的企业也不例外。
在美国法律和经济学界,反垄断法饱受批判,司法部也很少执法。倒是在欧洲国家,出于对谷歌和微软这些大公司的恐惧,反垄断法经常被拿出来当成恐吓和征税武器。今天的反垄断法更多基于情绪宣泄,而不是理智分析。无论是法律条文还是执法尺寸,都有很大的随意性。这样模糊的法律经常被市场参与者用来打击竞争对手。
重提反垄断法起源和社会背景,是因为今天中国互联网界也有类似的情绪。近几年互联网烽烟四起,经过一系列眼花缭乱的大鱼吃小鱼,BAT三巨头格局越发清晰。一些人哀叹,中国互联网将落入巨头囊中,小企业越来越没有机会,消费者选择机会减少,就连互联网从业者想跳槽,也越发没得选。今年滴滴和快的两家企业合并,易到用车就跑去举报“涉嫌垄断”。互联网会因为“寡头化”而失去活力吗?
答案是否定的。和洛克菲勒的石油帝国相似,互联网也高度依赖规模效应。圈用户,拉下载,让更多人使用,这成了比短期盈利更重要的事情。一家公司好几年都不赚钱,这在互联网行业比比皆是。大公司通过市场竞争吞并对手,很重要的原因是,依靠巨大流量将产品变现,用规模效应降低单位成本,更好地盈利。不同互联网企业的优势是不同的,有些拥有流量,有些技术强大,还有些企业的运营能力十分突出。大公司将它们合并重组,正是为了优化资源,更好创造价值。
大公司之间竞争激烈,同时也和创业者和投资人竞争。市场不会因为并购激烈而丧失活力,相反,普遍的高溢价收购反而使互联网充满吸引力。新人不断涌入行业,不断有大公司员工下海创业。不是想被巨头收购,就是想自己成为巨头。还有比这更有活力的市场吗?
除了政府不让外企进入的部分,基本可以说,中国互联网行业是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不需要担心垄断和寡头问题。越长越大的巨无霸是竞争的胜利者,应当获得赞美。它们身形庞大,胃口不小,会不会越吃越胖,竞争力减弱,这就是企业家该考虑的事情了。
在经济学帮助下,反垄断法研究已逐渐抛弃对企业规模、市场份额、竞争动作的关注,更强调市场外的力量。中国三大国有油企被公认为垄断企业,不是因为它们的市场份额,原因在于管制。不仅外国油企难以进入中国市场参与竞争,本国民间资本也遭遇行政上的阻力。不是对市场竞争的结果横加指责,而是坚决地反对行政管制,这才是正确的反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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