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一些大学生创业去“炒鞋”,结果却变成了不法分子的“猎物”。去年5月到7月,19岁的小黄因“炒鞋”,被一位山东泰安的20岁小伙子严某骗了135万余元,由此陷入了客户的追债之中。日前,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严某提起公诉。
目前,法院还没有落槌,也就是说,对于骗人钱财者,还不能认定为诈骗罪犯。但是,从报道的情况看,其所作所为的确具有诈骗犯罪的嫌疑。根据两高《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江苏省高法、高检、公安厅《关于执行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的意见》,诈骗数额远超“5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加重情节,被告人可能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面对如此沉重的违法代价,对于那些借“炒鞋”而行不法之事者,可谓是一针清醒剂。
老实说,现在的“炒鞋”现象的确“热”到了一种匪夷所思的程度。根据有关数据统计,市面上热卖的球鞋的交易价格跟发售价格相比,涨幅均超过100%,个别超热卖鞋款的涨幅,甚至高达430%。翻看媒体报道,不乏一些人借“炒鞋”而发财致富、攀上人生高峰的所谓“神话”。比如,一名20岁的大学生,靠炒鞋月入4万,赚足了学费、生活费,实现经济独立,等等。故而,如今在业界纷纷流传这么一句话:炒房不如炒股,炒股不如炒鞋。某一品牌球鞋开售第一天,就有几百人冒雨排队抢限量款。但是,很多人没有想到的是,“淘金者”不仅有可能颗粒无收,还可能沦为不法分子的猎物。
客观上看,被骗者也有“先天不足”,热衷于“炒鞋”者,很大一部分还是“象牙塔”中的大学生。他们有创业的理想、拼搏的勇气,但也因为过于年轻、社会经验太少,难以看透不法分子精心布下的“陷阱”。回看小黄炒鞋被骗的过程,可谓完全被对方玩弄于股掌之中。从聊天时不经意间透露的信息,让对方见识到自己的“实力”,到常常给出投资建议和未来球鞋的发展方向,让对方崇拜又倍感亲切,再到和朋友“唱双簧”,让对方增强对自己的信任度,不法分子的套路一环套一环,而受害者却浑然不觉。
对于年轻的大学生而言,创业赚钱固然是好事,但有必要对“炒鞋”热保持一定的警惕心,甚至有必要敬而远之,避免被不法分子围猎,付出过于昂贵的“学费”。对于学校和家庭,很有必要对这个群体加强教育,帮助他们筑牢安全堤防,把学业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跟风炒作。
当然,对于持续升温的“炒鞋”热,光是“退避三舍”还不够。必须看到的是,除了诈骗犯罪外,“炒鞋”热还可能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经济金融违法问题。从小的方面来说,这些不法分子侵害的是受害人的财产权益;从大的方面来说,危害的则是整个社会的市场经济秩序。与之前的盲盒热、玩偶热一样,球鞋本身也只是一种商品,只不过沦为投机炒作的工具。这种乱象如果不能及早被遏制,很可能愈演愈烈,带来更多后遗症。所以,有关部门应及时、有力介入,依法对违法犯罪分子作出惩处。从长远来看,还需要加强法律规范,为类似投机乱象浇点冷水,打击其间存在的各种违法违规现象。
(作者系空军军医大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