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治霾军令状之所以陷入不了了之的尴尬,原因之一是问责不及时。地方政府既然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自然要依“军法”治罪
据统计,在2014年初,有超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涉及空气污染治理,至少15个省份签订了治理雾霾力保蓝天的“军令状”,在一些省份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强力”“铁腕”“最严格”等强硬措辞屡见不鲜。然而,据国家统计局一份公报显示,重点监测的全国161个城市中,城市空气质量未达标城市超过90%(3月16日新华网)。
事实上,几乎所有省份都立下治霾军令状。另一则来自新华社的报道指出,2013年9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后,31个省(区、市)与环保部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立下治霾军令状。同时,各省级政府也与其下辖城市立下军令状。如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应该对空气质量未达到治理目标的城市算算账了。
首先,应详细公开违反军令状的有关信息。这是算账的前提。一方面,环保部应公开各个省份所立的军令状,同时公开没有完成治理任务的省份名单。另一方面,各省级政府应公开下辖城市所立的军令状,并公开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城市名单。公开相关信息,既方便问责监督,也是晒丑,对失信省市是一种警示。
其次,应依法惩戒空气质量未达到治理目标的省市。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相关部门约谈省(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有关负责人……暂停该地区有关责任城市新增大气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取消国家授予的环境保护荣誉称号。应依据这条规定来实施惩戒。
其三,一些地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的治理目标没有完成,当地人大应发挥监督作用。既然某些地方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过,却又没有做到,显然,当地人大代表及人大常委会有责任监督政府兑现自己的承诺。即使各地两会已经开完,涉及2014年空气治理情况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通过人大表决,笔者以为,人大仍有责任监督政府完成之前没有完成的任务。
记者调查了解到,除个别省市对目标没完成的情况作了解释说明外,绝大多数地区对此避而不谈,甚至沉默失语。在笔者看来,虽然有的地方解释说明是一种值得肯定的态度,但不能仅是解释说明了事。而对于避而不谈、沉默失语的省市,相关问责部门不能回避和失语,而是要及时依法问责。唯有如此,治霾军令状才不会沦为废纸,大气治理计划才不会落空。
治霾军令状之所以陷入不了了之的尴尬境地,原因之一是问责不及时。地方政府既然立下军令状,完不成任务自然要依“军法”治罪。原因之二是考核办法威慑力还不够。如果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中,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地区及其负责人,惩罚力度加大,恐怕地方政府就不会把军令状当成儿戏了。
笔者对此有两点建议:一是完善考核制度,加大惩罚力度,以增强震慑力。二是正在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应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尤其是在相关法律制度中强化军令状的作用,既要强制地方政府立下严谨的军令状,也要对完不成任务者依法严惩。总之,绝对不能让军令状沦为废纸,必须要让军令状在空气治理中发挥应有的紧箍咒作用。
殷国安:何不把保障房“军令状”晒晒太阳 2011-03-01 |
徐立凡:经济军令状勿成盲目增长护身符 2013-02-22 |
南方日报:盼南粤水更清,望市长敢游泳 2013-03-28 |
评论图说:治霾呼唤执行力 2013-12-12 |
练洪洋:治霾“军令状”别虎头蛇尾 2014-01-09 |
项向荣:“军令状”下,谨防PM2.5做起... 2014-01-09 |
张广昭:地方“军令状”折射发展之变 2014-01-28 |
肖 华:杜绝军令状变空令状 2014-02-27 |
朱昌俊:“军令状”常有 善治何以难期? 2014-02-27 |
邓海建:大气治理须细化责任严肃问责 2014-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