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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央视财经频道《是真的吗》节目播出一组有关草莓的报道,该栏目组记者随机在北京购买的8份草莓均检测出含有百菌清和乙草胺两种农药。节目称,前者含量符合国家标准,后者在国家的草莓残留物标准中并无登记,但相比欧盟标准,有的草莓超标6倍。专家介绍,美国已把乙草胺列为B2类致癌物,如长期食用乙草胺残留的食物,有致癌性。
此次报道的含有致癌物的草莓,根据我国的标准却是“合格”的。原因在于,乙草胺在我国的草莓残留物标准中并无登记。为何很多的标准落后或标准缺失都源于媒体的曝光呢?为何监管部门常常“后知后觉”?是其背后有利益的博弈,还是监管者自身的懒政?草莓也好,其他任何可食用的东西也罢,食用安全才应是唯一的标准。
——吴杭民
违禁农药效果好、价格低,所以才会屡禁不止,却埋下严重的健康隐患。在这个过程中,谁应该去农药市场监管农药买卖、严控农药使用范围?谁应该向果农普及用药知识?都说媒体记者应该有敏感性,而关乎国计民生的政府部门、监管者们更应该有敏感性。只有把好食品生产的所有关口,将有毒食品扼杀在摇篮里,才能真正杜绝食品卫生安全事件。
——李梦醒
XX有毒,早就不是新闻了。这几年,我们吃过喝过的毒食品还少吗?常常是这场食品安全风波刚过,那边又出事了!于是,我们常常嘲笑自己已经是“百毒不侵”了,变身“钢铁侠”了!草莓有毒,监管有恙。虽然我们有了“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但如果没有“史上最严”的执法和监督,法律还会只是墙上的风景。在食品安全领域,这些年很是“窝心”的经历告诉我们,虽然肩负“守夜人”天职的监管部门规模已然“壮观”,但监管的责任心和使命感,与民众的期盼还有着不小的差距。
——龙敏飞
香水有毒、面膜有毒、大米有毒、草莓有毒……百毒缠身,竟然还能“安然无恙”,带来的恐怕不是惊喜,而是惊吓。有毒草莓,逃过了政府部门的监管,却没躲过媒体的监督,真是太吊诡了。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媒体记者“屡建奇功”,而监管部门“默默无闻”,确实太不正常。农药本身并不会有“害人之心”,关键是怎样去用。用药的人可能由于无知或逐利而滥用,监管部门就得用标准与法律去规范,否则会有更多的人闯入“无毒不丈夫”的误区。再者,有毒的可能不仅仅是草莓,如何全面“消毒”也迫在眉睫。
——姚龙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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