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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失男童变“干尸”,推责不如释惑
//www.workercn.cn2015-04-29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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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家属、公安机关与救助站之间,缺乏信息联动机制,尤其是公安机关与救助站之间,竟然无法实现失踪人口与被救助人的核准,生命的消逝再次见证了制度的机械与纰漏。

  河南信阳一位男童去年10月走失,日前信阳市救助站发布公告,称其因病抢救无效,于2015年4月18日病故于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但是让家属不解的是,走丢时90多斤的孩子为何变成了只有30多斤的“干尸”?生前死后两张照片的强烈对比,也让公众疑窦顿生。

  孩子究竟是否非正常死亡,在事情没有权威调查结论之前,任何揣测或许都过于武断。当初公安机关如何发现走失的男童,救助站接收后又采取了哪些救助措施,孩子的死因到底为何,这些都有待调查给出权威说法。而作为事件中舆论质疑焦点的民政部门,理当根据自身掌握的情况及时向社会答疑解惑。

  面对家属和网民的质疑,信阳市民政局昨天下午发布相关情况说明。遗憾的是,这则说明虽然大致还原了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但缺乏关键证据和足够说服力,甚至,给人留下急于撇清责任的印象。此事件中孩子是否一直处在被救助状态?其间有无再次走失过?孩子体重为何会直线下降至30多斤?“身体消瘦且精神较差,面部皮肤多处抓伤”的原因是什么?孩子到底得了什么病又是如何患病的?真正的死亡原因是什么?有没有迟延救治的情形?有无努力尝试联系公安机关和孩子亲属?在这些家属和公众都普遍关心的关键问题上,民政部门不发布足够细节和证据材料,难免让人感到蹊跷。

  之所以对民政部门如此较真,乃是走失的男童一旦被救助站接收,就在法律意义上确立了民政部门的监护职责,其间无行为能力的被救助者的合法权益,必须得到监护方的妥善保护。一旦被救助者出现人身权利受损,监护方即便没有主动实施损害行为,也负有证明自己不存在失职渎职的责任。但是面对诸多疑问,具有法定监护职责的部门,竟然不是用证据来证明自己履行了监护职责,而是变相发布了一个“免责公告”,其履职能力值得怀疑。

  好在,信阳市公安局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同时刑侦部门成立专案组,相关调查和侦查工作已经开展。其实从常理判断,整个事件的真相调查并不难,无论是公安机关、民政局、救助站还是救治医院,都应该有相应记录,尤其是对孩子的死因以及瘦成皮包骨的原因,经过医学鉴定应该不难做出结论。只是令人担忧的问题依然在于:这种调查会否足够中立?一旦涉及公权力部门丑闻,调查会否受到干扰?最终信息公开能否做到毫不遮掩?

  无论结果如何,男童走失半年成“干尸”的新闻都刺痛了我们的社会救助制度。时至今日,看似完善的社会救助制度实际上不堪实践检验。在家属、公安机关与救助站之间,缺乏基本的信息联动机制,尤其是公安机关与救助站之间,竟然无法实现失踪人口与被救助人的核准,生命的消逝再次见证了制度的机械与纰漏。

  【新闻回顾】

  今日上午,有网友发帖称,河南信阳市救助站一位13岁男孩因不明原因死亡,已变成“干尸”。今日中午,新京报记者联系到男孩父亲,他说,儿子去年10月走失,上周他看到公告,到信阳市殡仪馆确认尸体,看到孩子尸体已瘦成皮包骨头。13时许,信阳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已就此事成立调查组和专案组。

  父亲:孩子尸体全是伤痕,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

  男孩父亲王新红称,他是信阳息县人,现在信阳市打工,一家三口住在信阳市五星乡大拱桥村。去年10月2日中午,儿子乐乐(化名)离家后一直未归,10月4日,家人到五星乡派出所报了案。

  4月20日,王新红在当地报纸上看到信阳市救助站发了一则公告称,一位男性受助人员,因病抢救无效,2015年4月18日病故于信阳市第一人民医院。公告还配有一张死者的生前照片。

  “看到公告,我们就打电话问信阳市救助站,询问死亡儿童基本情况,随后我们要求到殡仪馆看尸体。”王新红介绍,乐乐4岁时曾动过一次手术,左大腿部位留有伤口,脚背上有一处火烧疤痕。这些特征与殡仪馆尸体均吻合。

  “全身上下全是伤痕,身体干得只剩骨头,我想知道发生了什么。”王新红称,去年走丢时乐乐的体重为90多斤,身高1米3左右,但孩子尸体的体重只有30多斤。目前,乐乐的尸体仍在信阳市金山殡仪馆存放,还未进行火化。

  王新红称,乐乐2001年出生,智力比同龄人较低,但识别家人和地址并无问题。“他不太爱学习,在学校爱和同学打闹,为了怕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只好休学在家。”王新红说,乐乐身体并无大碍。

  “救助站为什么不早登报,也没有通过其它方式联系我们亲属。”王先生称,报警之后一直在等消息,也曾四处寻找,但仍杳无音信。

  救助站:去年10月接收派出所送来的走失男童

  今日中午,信阳市救助站一工作人员称,乐乐是“智障儿童”,几天前送去信阳第一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具体孩子是怎么病的也不清楚,我们不可能跟踪他。”该工作人员称,已向家属出示书面材料,不便向记者透露更多信息。

  王新红表示,认领乐乐的尸体之后,只收到了市救助站提供的一张派出所“出警记录”,这份手写记录显示,“10月3日0时左右,步行街麦当劳快餐店有人报警称有一名男孩找不到家。老城派出所将其送到市救助站。”落款为老城派出所,时间为2014年10月3日。

  信阳市救助站一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乐乐是由老城派出所送来的。对警方送来孩子后,为何一直没有联系家属,以及孩子为何送医抢救,救助站工作人员没有答复。

  今日13时许,信阳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信阳”发布消息称,针对网上反映的信阳市民政局救助站救助孩子死亡的情况,信阳市公安局成立了由督察、法制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当时公安机关接出警情况进行调查,同时刑侦部门成立专案组,对孩子的死亡情况展开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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