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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英:信得过景区需法治保障
//www.workercn.cn2015-05-26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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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已经有1801家旅游景区成为首批信得过景区,但这些景区中有多少公众真正信得过,还要打个大大的问号

  国家旅游局5月25日公布首批“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名单,1801家旅游景区成为首批“信得过”景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活动针对景区一票制、价格无欺诈、特殊人群优惠、预约优惠、公布价格构成、三年不涨价等社会关注的核心问题,对参与创建景区限定了六条承诺条款(5月25日《法制晚报》)。

  多年来在旅游价格饱受质疑批评的情况下,有关部门推出这一活动具有现实针对性,比如,针对园中园、票中票现象,承诺中有景区一票制、价格无欺诈;针对票价成本不透明问题,承诺中有公布价格构成;针对随意涨价、频繁涨价现象,承诺中有三年不涨价……

  这一活动遵循的是政府引导、景区自愿的原则,景区自愿作出相关承诺的,即可成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景区”。显然,这与以往有关部门评选“信得过单位”的做法有所不同。成为信得过景区的自主权完全在于景区自己,自愿承诺就要做到,若做不到就会被踢出信得过景区名单。

  此活动最终能否达到预期目的,关键在于三点:其一,有关部门能否开通多条渠道有奖鼓励社会监督?违背承诺的景区能否被踢出信得过景区名单,关键在于公众监督尤其是游客监督发挥作用。这就需要有关部门为社会监督创造有利条件,甚至有必要以现金奖励等方式去鼓励游客监督。

  其二,能否制定合理的调查认定机制?即公众举报某些景区违背承诺之后,有关部门要进行快速调查确认举报情况是否属实。这就需要一支“快速反应部队”,而且,这支“部队”最好由国家旅游局直接指挥独立“作战”,因为地方旅游主管部门往往与景区关系不一般,其调查结果未必客观。

  其三,对违背承诺的景区能否进行严惩?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已经成为全国旅游价格信得过的景区,由于情况发生变化,不能满足自愿承诺条件的,国家旅游局将把景区从名单中剔除,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虽说这种处理方式也有一定惩治力,但景区经营者未必会在意这种惩罚。

  笔者以为,对于违背六条承诺条款的景区,只有严惩才有现实意义。比如,对违背承诺的景区采取降级、摘牌措施,才能让景区经营者真正有痛感。再比如,把某些景区踢出信得过景区名单后,应纳入信不过景区名单,在很多方面对信不过景区进行限制。另外,涉及价格欺诈的,必须依法严惩。

  其实,信得过景区活动实行“严进+严惩”效果会更好。所谓“严进”,是指想成为信得过景区,不能只看景区承诺,有关方面还要进行严格把关,征求消协或者游客意见,才能纳入名单,这会让信得过景区更有公信力。所谓“严惩”,是指并非简单从名单中剔除,而是要对违背承诺的景区进行实质性惩罚。

  显然,信得过景区活动只是遏制旅游价格乱象的一个治标之策。除此之外必须治本,一种路径是严格按照旅游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对旅游价格乱象进行彻底治理。另一条路径是,对景区实施科学分类管理,以公共资源为依托的景区,价格应该下降回归公益性,纯商业开发景区可放开价格管理。

  目前,已经有1801家旅游景区成为首批信得过景区,但这些景区中有多少公众真正信得过,还要打个大大的问号。希望有关部门尽快开通多条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措施,随时准备剔除某些虚假承诺的景区。也希望公众积极投诉,把某些说一套做一套的景区从信得过景区名单中赶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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