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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6月30日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公布2014年收费公路统计公报。公报指出,2014年度,全国收费公路收支平衡结果为负1571.1亿元,即收支缺口为1571.1亿元。
通过观察通报出来的数据,我们不难发现,之所以我国收费公路亏损严重,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支出中的还本付息比例过大。在5487.1亿元的支出中,还本付息支出4207.7亿元,而其他所有的运营管理费、税费、养护经费支出,全部加起来也才仅仅为1200亿。也就是说,收费公路还本付息占到了总支出的76.7%。其中,还息与还本金的比例大约各占50%。而每年仅用于各收费公路还息的数额就达到了2100亿元。
每年还2100元的利息,这说明我国收费公路通过贷款做出的盘子已经越来越大。这更加说明,全国各地的收费公路经营单位,都在近几年尤其是近两三年不断追加贷款以用于新的收费公路建设。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14条明确规定,“政府还贷公路的收费期限,按照用收费偿还贷款、偿还有偿集资款的原则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5年。”请注意,这一条规定的前面没有那么多的定语条件,无论如何最长不得超过15年。而如果收费公路通过收费能够在15年之内还足了贷款,则也可以提前免费——虽然这听起来有些困难,但确实是法律规定中已经明确了的。
摊子越做越大造就了这样一个悲催的现实:收费公路经营单位不停地扩建,然后,从全局来看,收费公路就会一直有还不完的贷款,只要有贷款,这收费公路就会一直亏损下去,还有可能出现越来越无法想象的亏损数额。巨额亏损的现实之下,所有的收费公路逐步免费也就变得艰难。
目前可行的一个收费公路经营办法是,由现行收取通行费的“政府还贷公路”模式,转为政府发债修路的“政府债务性公路”模式。笔者认为,在此基础上,还应先把到了期的、还完贷款的收费公路进行单条独立核算,避免分摊成本带来的互伤,找准真正亏损的公路所在,对症下药,缓解全局性的收费公路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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