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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27岁的无锡男子朱铭(化名)独自进入四川黑竹沟后失联。家人很快赶往景区组织搜救。黑竹沟号称“中国的百慕大”,地形十分复杂。然而17天后,就在人们几乎不抱希望时,5月23日深夜时分突然传来喜讯,当晚10点多,朱铭的父亲在拉萨一家青年旅馆找到了他。(5月25日《现代快报》)
近年来,驴友失联事件频出,这个报道让驴友“野游”再度进入公众视野。失联17天后,能够安全回归家庭固然值得庆幸。然而,在网友感叹“生命奇迹”的背后,是一场“策划性失联”。事件主人公称,因身体及家庭原因计划失联四五年。对此,笔者实在无法理解,这无非是置自身生死,以及家人的担心于脑外的行为。
据报道,朱铭了解到黑竹沟之前有驴友失踪的事情发生,明知危险还执意“探险”,没有进入景区常规线路游览,离开黑竹沟后还玩起了失联。家人花了20万搜救,景区也耗资近10万。派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搜救,固然是对其生命的尊重和珍惜。朱铭虽没达成在黑竹沟“探险”的心愿,这次刻意“失联”行为却捆绑了社会,动用大量公共资源,谁来为这笔高额费用买单呢?
有人认为,驴友探险虽属于个人行为,但他们同样是纳税人,完全可以享受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公共财政支出存在的初衷就是以突发状况下维护公共安全为目的。的确,景区和政府都有搜救职责,这也是人道主义的要求。探险是公民的自由,获得政府救援也是公民的权利,但自由与权利的边界就是恪守义务的规则。比如,不增加社会负担,不拿公共资源当作私人乐趣的后花园。
如果不是人为原因,进行公共救援既使花费再大也恐怕难以引起争论。但报道中,朱铭已经是成年人,理应懂得探险的危害,以及玩失联对家庭和社会造成的负担。可他在手机上看到媒体报道后,依然执意玩失联,引发系列搜救行动,无视他人的担心和公共资源浪费。由此看来,对朱铭的搜救其实已经偏离了公共资源合理的使用范畴。
总而言之,如果户外运动中被搜救者的探险属于“违规”行为,或者说像朱铭那样的欺骗行为,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处罚。这种情况下,搜救应当被提供,但不是无偿提供,浪费大量公共资源,景区对其采取罚款是合情合理的,虽然罚款数额相对救援成本来说只是杯水车薪。
此外,据了解,黑竹沟海拔高度1500—4288米之间,通往该地的路比较难行驶,当地比较落后,公共资源也很紧张。在这个变幻莫测的地方,每天几十人去搜救,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倘若在搜救过程中,发生搜救人员安全事故,这个后果谁又负担得起呢?
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凡事得考虑后果。按照法律规定,虚假报警、谎报警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都应予以处罚。更何况这类不遵守景区规定“探险”,还故意玩失联,导致搜救浪费大量社会资源的行为。对不按规则出牌的驴友,不能置之不顾,也不能让救援成本完全落到公共财政支出上,这中间需要找到一个均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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