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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自缴公积金是多赢的善政
燕农
//www.workercn.cn2017-10-17来源: 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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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单位也能像单位人员一样缴存公积金,并享受低利率住房贷款的政策。日前《广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发布,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等群体可自愿缴存。自愿缴存者为广州市户籍的连续自愿缴存满1年(非广州市户籍的满2年),在广州市购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10月14日《南方都市报》)

  在放开个人自缴住房公积金之前,只有在正规单位工作的人员才享有住房公积金保障政策,职工本人与单位按一定比例分别缴纳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时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并申请低于银行贷款利率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多数收入原本并不太高,又缺失公积金住房贷款的权利,在房屋购置问题上压力颇大。允许自由职业者以较低的社保费率自缴公积金,是制度设计上的一种变通。这种政策变通,有利于公积金社保政策扩围,并维护城市弱势群体的权益。

  今年以来,诸多城市通过一系列优惠政策努力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开启了各城市之间的人才竞争。比如武汉市允许在校大学生以个人名义缴交公积金,就可以视为“抢人大战”政策链上的一环。某种程度上,只有广泛地吸纳青年人、存储人才红利,城市才会有发展后劲和持久活力,这在人口出生率下降和全面二孩政策利好变现的过渡阶段尤为重要。放开公积金个人自缴政策,除了彰显社会公平之外,还是城市吸纳人口的重要筹码之一。个人自缴公积金政策利用得越好,越有利于增强城市当期和未来活力,是一种多赢的善政。

  当然,在实行公积金个人自缴政策后,需要考虑如何平衡中小企业利益,防止中小企业将本该单位缴纳的公积金全部转嫁给从业人员个人自缴,以致有损长期以来努力提升的规范用工局面。此外还要关注自由职业者相关用途诉求,尽可能扩大公积金支取使用范围,以免让个人自缴成为“凑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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