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购月饼进入倒计时阶段,此时刚巧也是商家最后一波宣传高峰,消委会提醒大家:不要轻信“无糖、低脂、素馅、不添加香精、不使用色素、不含防腐剂”等宣传。所谓的“保健”月饼,不要轻易选购。行业观察人士表示:月饼只是普通食品,本身不具备“保健”功能,此类推广都属虚假宣传。(广州日报9月10日)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对月饼等需求的提升与升级,不知从何时起打着各种无糖、低脂、素馅、不添加香精、不使用色素、不含防腐剂等“保健旗号”旗号的高价“保健月饼”就开始在市场上多了起来。应该说,作为市场价格等放开的一种,相关月饼经营者生产什么样的月饼、添加或不添加什么样的微量元素,只要符合月饼或食品生产质量标准等相关法规规定,我等无可置喙。但是,像现在这样,市场上琳琅满目的所谓“保健月饼”,其实就是普通食品,并不存在所谓的保健养生之说,则显然有逾越法规之嫌,是需要说道说道的。
我国《广告法》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比如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等。
《保健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明确,保健食品标识与产品说明书的所有标识内容必须符合基本原则,不得以虚假、夸张或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符号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的保健作用,也不得描述或暗示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功用。
此外,《消法》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但我们看,对时下市场上大部分的所谓“保健月饼”来说,只是因为其工艺、品牌营销的不同导致,而就其实际功效的特性等来说,所谓添加的微量或未添加营养元素,对老百姓几乎是没有多少养生和帮助的普通食品。但遗憾的是,市场不少“保健月饼”却打着或有意无意暗示其具有保健功效,比如无糖月饼对糖尿病人有益等,误导吸引消费者购买,涉嫌虚假广告宣传违反《广告法》、《保健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消法》等。
更让人忧虑的是,这样的高价“保健月饼”不保健,不是一个两个品牌,也不是少数地区短时间存在,可以说是时下很多品牌月饼和各地普遍长期存在的问题。
月饼虽然不是我们的常用食品,但也是中秋节前后一段时间的主打食品之一,辐射地域广、人群广,具有重要的标志意义。也正因为这样,所谓的“保健月饼”不保健,除了本身虚假宣传等给直接消费者权益带来伤害外,其实一个更大的潜在危害,则是对其它商品或服务的广告等市场秩序,起了一个很坏的失范作用,影响比其本身可能更大更深远。
亟需追问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市面上的所谓“保健月饼”虚假广告宣传还敢如此普遍存在呢?原因也许是多方面的,比如经营者守规经营意识还不够浓,相关执法还不够深入和有力,但根本上说,这还是与我国盐业市场改革不彻底、不完善,市场相关各项规章制度还不成熟、监督还不到位、缺乏相对明确统一的经营规则,有着更深的内在关联。
小小月饼,传承千古文明,调和千万口味,更关乎市场秩序。有关方面是时候对此乱象多问几个为什么,并及时出手进行统一要求和规范,莫让这样的忽悠再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