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住改商”政策的深入推进,广州在住宅区里开公司办企业的现象,越来越普遍,随之而来的商户与住户的矛盾也日渐增多。本地媒体近日做了一项有关“住改商”的网上调查,在“便民”与“扰民”两项投票上,居然有约八成网友投给了“扰民”。对此,必须引起有关监管部门的重视。
诚然,“扰民”有轻有重,不可一概而论——诸如人流量增加、占用电梯资源等较为轻微扰民的情况,尚可忍受;有些噪音问题亦可通过劝说告诫等消除;但如油烟、安防隐患等,则需动大手术才行。可是,不管怎么说,原本静谧祥和的住宅区里,蓦然间开起一间间商铺、餐饮店等,车来人往,嘈杂喧嚣,这些问题是任何业主和住户都难以接受的,矛盾纠纷也就难免。
商户与住户间的矛盾,也反映在政策博弈上。对于住改商的“禁”与“放”,近年来政策在不断变化中。许多初创业者迫于自身条件的限制,需在租金较低廉的住宅小区起步,渴望政策对住改商松绑。政府正是因应类似的创业吁求,在住改商方面逐渐放开口子。但在住宅区经商办企业,的确部分影响了居民利益,频繁的投诉也不时招致政策的收紧。随着国家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为鼓励大众创新创业,宏观政策对住改商的放开成为大趋势。
放开并不意味着撒手不管。住宅区由于客观条件的制约,并不是任何行业都适合进入。因此,无论国家和地方法规对住改商都是有一定前提或条件限制的。如获得规划部门批准及相关利益方(住户)同意等。因此,对一些容易造成污染及安防隐患的商家,监管部门一开始就应设立门槛,或索性不开“放行条”;对一些可能影响居民生活秩序的行业,证照审批发放时亦应要求准入者履行一定承诺,违者必纠。
无论如何,住改商对现有住宅小区生活秩序提出了挑战,关键是如何平衡好“住”与“商”之间的利益,既要考虑商家与创业者的现实需求,为其提供便利,更要顾及住户的担忧与利益得失。从地方政策法规的角度,目前重要的是尽快制订出住改商的细化规则,明确各方责任,尽量减少人为的弹性空间,令监管与执行者均有章可循。
住宅区里经商办实业,其本身就是矛盾共生体。个中的纠纷与冲突或是长期的,既无需回避,亦不必害怕。作为监管部门应敢于直面矛盾,而在日常监管中则需创新监管方式。对居民的投诉要及时处理,让矛盾尽快化解。同时,亦可发挥基层自治组织的作用,让住改商的商户自觉接受其监督,并成为和谐社区的一员。总之,住改商的“扰民”问题需靠多方齐抓共管,方可达致相邻关系的和谐共处。
(作者是羊城晚报首席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