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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校园贷的热闻频频出现:先是江西的“小谭”同学因为在半年前他办理的分期贷款业务,到期后无法还款,遭遇非法拘押,后又有长沙某大学生同样因为校园贷同样也被挟持拘禁。而再往前推,河南一高校学生因无力偿还数十万元欠款而自杀事件,将近年来蓬勃发展的校园网贷推上风口浪尖。(综合中国江西网、《潇湘晨报》、《羊城晚报》近日报道)
仍需为校园贷正名的是,校园贷本身是没有原罪的,它的产生,一定是契合了互联网特征以及现实的市场需求。不过,说它吃人,显然也并不冤枉。长沙的那名20岁的大学生因校园贷被挟持软禁,其实算是幸运的,揆诸报端,已有数名大学生被校园贷逼得走投无路选择轻生。
那么,何以会有吃人的校园贷呢?从媒体调查的情形来看,不难想到的缘由无非如下:借贷平台和私人公司利欲熏心、监管力量的缺位、受害学生理财知识的欠缺。
有业内人士也曾专门指出,整体来看,校园贷利率比较高,部分平台存在风险揭示不够充分、把关审核不够严格等问题,行业仍待规范发展,当前学校的理财教育也亟待加强。事实上,针对校园贷问题频出,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通知意图很明显,一是要规范校园贷;二是要打击非法借贷;三是培训学生金融理财知识。
相关部门的及时纠偏,当然是有必要的。但是,就问题本身来说,这些措施会否落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尴尬呢?在逐利冲动下,校园贷被规范了,谁能保证不会有其他“贷”出来吃人呢?简单的几堂理财课,真的可以让学生们远离非法校园贷吗?对此,尤其需要厘清其中的根源所在。
细究其中缘由,我认为恐怕最根本的,还是在这些在校大学生身上。在数码产品的诱惑下,产生不理性消费的冲动,本身倒也不奇怪。但是,面对明显存在陷阱的“校园贷”,依然趋之若鹜,着实让人难以理解。更有甚者,还有不少学生拿着高利贷的钱,去游戏厅赌博挥霍。在陷入泥潭后,除了惊慌失措,便是陷入更大的陷阱,直至不可自拔。
由此看来,与规范校园贷以及简单的金融知识普及相比,尤需值得重视的是,大学生如何实现从校园人向社会人的“进化”,如何懂得风险评估,如何学会行为克制,更进一步来说,如何获得最基本的社会生存常识。于此,可能需要更进一步省思的是,我们的学校教育如何与社会教育正常接轨,如何让我们的孩子成为正常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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