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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方:景区游泳暴露监管不力
//www.workercn.cn2014-06-19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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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山东济南七十二泉黑虎泉景区,不少游泳爱好者在黑虎泉游泳,并且冒险玩跳水。更有甚者带着洗漱用品,站在泉边刷牙、洗澡。相关部门表示,该行为已经触犯了《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6月18日齐鲁网)。

    一方面,游客或者市民,理应有自我约束能力,有珍惜景区形象、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和法律的自觉性的。遗憾的是,一些市民不仅不顾公德,不顾景区形象、城市形象,甚至连自身的安全也不要了。这样的行为岂能不受到谴责?

    另一方面,黑虎泉景区并非没有管理者,对于一个景区来说,日常管理和例行巡逻等工作必不可少。很明显,如果管理者能够及时发现并阻止游泳的人,其他人也就不大可能再到泉里游泳。遗憾的是,我们从网上发布的照片看到,游泳者不止5人,围观者众,而且池边还站着四名身穿保安制服的人。那么到底是什么样的情况,导致游客在名泉里游泳这样的行为发生?

    事后,相关部门表示,在黑虎泉游泳影响了济南文明城市的形象,也不文雅,那么在事前,相关景区管理者等是否已经将工作做足与做细,是否有禁止游泳的相关提示与提醒,有人欲游泳时,是否有过劝阻?而对一些不听劝阻,执意违规违法者,又是否有相关处罚措施?

    名泉保护、景区文明,游客素质是基础,但相关管理者尽职尽责的态度,发挥引导、管理与规范作用也是关键。有个别市民与游客可能是素质不高,但管理者不能在关键的时候“打酱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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