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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遏制“空闹”法治护航_京华时报
//www.workercn.cn2015-01-14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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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遏制空闹,必须激活法治思维,并及时健全法律法规。这种法律法规并不是单向度,只对付乘客,而应该在乘客、航空公司、机场三者间保持公允与平衡。

  日前,受寒潮影响,昆明出现降雪,东方航空MU2036航班延误数小时。在漫长的等待中,一些乘客情绪不耐烦,就在飞机快起飞时,飞机的三个应急门被乘客打开。事后,涉事的1名导游和1名乘客被行拘15天。

  近年来,空闹似乎越来越多,一些乘客从地面闹到空中,给航空安全带来不少隐患。尽管如此,闹事的乘客往往能够逃脱惩罚,最多被行政拘留。究其因,与法不责众有关,也与法制不够健全有关。

  现行的《民用航空法》于1996年3月1日开始实施,由于规定过于原则性,对空闹行为明显缺乏足够的精准约束,更遑论发挥足够的惩戒作用,正因如此,业界建议修改该法,抑或国家出台一部航空安全法,专门针对那些可能影响和威胁到民航运行安全的行为。

  应该承认,法律滞后具有一定客观性。二三十年前乃至十余年前,民航不够发达,乘坐飞机并不常见。

  如今,乘飞机几乎变成了一种大众化的出行方式,而飞机延误现象频繁,法律较为滞后,致使空闹现象此起彼伏。因此,在保证质量和倾听民意的前提下,尽快完善相关法律,使之更细致更精准,已经迫在眉睫。

  当然,没有无缘无故的空闹,一些乘客之所以大闹机场或机舱,往往与航班延误有关。即便如此,仍不能采取极端措施维权。“人生的最高逻辑是法则”,突破了法则,扰乱了秩序,不可能维权成功,即便成功维权,也失去合理乃至合法性。揆诸西方发达国家,对破坏机场秩序行为,也都采取零容忍,甚至是刑事手段。

  在飞机上,乘客和机组人员本是命运共同体,两者没有必要发生冲突。不幸遇到问题,选择对话胜过对抗,实现和解才能抵达和谐。针锋相对,只会两败俱伤。甚至,许多时候,受损最大的恰恰是乘客。为此,乘客更应该依法维权,守住权利边界。

  还要看到,空闹频发与信息不透明、维权不畅通也有关。比如空姐态度倨傲,缺乏耐心与乘客沟通,甚至搪塞、故意欺骗乘客,这就必然加剧矛盾。央视主持人白岩松就举过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航班延误了),我亲耳听到空姐小声对同事说一个原因,一会儿喇叭里传出的竟然是另外一个原因,我当时都蒙了。”如果机组人员撒谎,凭什么赢取乘客信任?如果动辄将人为原因归咎为天气原因,利用信息不对称愚弄乘客,恐怕很难赢得乘客的理解,长远看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的空乘关系。

  遏制空闹,必须激活法治思维,并及时健全法律法规。这种法律法规并不是单向度,只对付乘客,而应该在乘客、航空公司、机场三者间保持公允与平衡。“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有良法,有善治,才能更好维护航空安全,最终受益的是乘客和机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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