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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明华:“让国人免除大病灾难”还需细化措施
//www.workercn.cn2015-08-04来源: 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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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意见提出,2015年,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应达到50%以上;意见要求以发生高额医疗费用作为“大病”的界定标准。当个人自付部分超一定额度,就可能导致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这个病就是大病”。(8月3日《京华时报》)

  “救护车一响,一头猪白养”“一场大病消灭一个中产阶级”——大病是不少家庭“致贫”“返贫”的直接原因。尽快破解此局,越显紧迫。国家的这一制度布设,显然是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上的拓展和延伸,以期发挥“双保险”的作用,进一步减轻居民就医负担。比如,甚为鲜见的使用“灾难性医疗支出”的表达,画外音清晰——一场大病,对很多家庭来说,确属一场灾难。提高了大病保险支付比例,减少自付比例,这样的政策初衷就是要“让国人免除大病的恐惧”。

  可以说,如今是将“让百姓免除大病的恐惧”的国家意识导入政策的高端,这对大多数百姓来说,是直抵他们心窝的国家行动。或许正因为此,连日来,网友在相关新闻后面的源源不断地跟帖评论,也几乎一边倒地表达他们对此的欣慰之情。原因很简单,免除“一人生大病、全家齐返贫”的恐惧,事关广大百姓之切身利益。这项工作开展得咋样,直接影响到新医改能否成功逾越 “深水区”,直接关系到百姓“看病难、看病贵”是否尽快得以缓解。

  不过,如何将 “国家意识”渗透到各级公仆的骨髓,如何补齐医疗短板,及至如何堵牢各大医院目前仍旧存在的相关监管漏洞,仍是近段时间乃至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要完成的事项。因为新的大病医保政策的宏观指向是好,如果各地医保部门都能按规定办就更好了。现实状况恐非如此尽人所愿。到了病人住院看病、出院到地方医保部门实际报销时,所遇难的情况恐怕就有些不妙了。各医保部门可报销的范围大不相同,往往会向你列出各种药品不能报,各种高昂的手术费不能报,各种必须材料费不能报……

  如此这般,名誉上是城镇参加了医保的职工大病可报销80%以上,城乡居民可报销50%以上。实则却与此大相径庭,报销经七扣八扣最终恐怕只报销了20%-40%。其实还用不着说太多,我们仅需到各大医院去走一走、问一问即可获知,目前医保能报销的都是什么药,只要你有医保,医生就给你开一些廉价的垃圾药,好药根本不给你开,就算你要求用好药,大夫也双肩上耸曰:“没这种药”。就算你托人找关系买到好药医保也不给报,等等。 

  另外,若“大病保障政策”单兵突进,医生用药与价格监管依然疲乏,那极易导致医院加价涨价或变相涨价,比如最近被权威机构官员多次提及的“要提升医事服务费”,就容易被医院所利用。果如此,将会使好政策在运行中走样,使“大病保障政策”的原本明亮的阳光难以照至百姓的病床。再打个比方:本应花1万元就能治好的病,医院最后出来的账单却要2万元,表面上看大病报销的比例有所提升,但百姓最后自付的部分依然偏高,他们仍然不能躲过大病带来的灾难。

  所以,要使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看得起大病,就必须使总的看病费用与个人负担的看病费用比例同步“双降”,再大幅提升重特大疾病补偿水平。若看病费总额不降,甚至反而趁“乱”上涨,好政策就有被“清零”之险。首先,我们需要从制度上全面廓清医院独家自我申报、自我约束看病费价格的模糊空间;再者,提高政府对医院的投入及投入效率。总之,免除国人大病恐惧并不难,关键是要抓住要脉、多措并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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