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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日,北京西城区阡儿胡同,一名出生不久的女婴遭人遗弃在公共厕下水道内。当地天桥派出所立即出警,所长钱峰徒手将婴儿救出,后紧急送医。据了解,女婴从表面看并无明显缺陷,目前生命体征比较平稳,但仍需观察治疗。(8月4日财经网)
当看到这则新闻时,相信很多人和笔者的心情一样,沉重而复杂。如果不是这位派出所所长及时救出弃婴,恐怕一条鲜活的生命从此就消失了。我们在为该所长叫好、为弃婴庆幸、对婴儿父母感到愤怒的同时,更多的是为层出不穷的弃婴事件而担忧。弃婴现象泯灭了人性的光辉,既痛了婴孩,又痛了亲人,更刺痛着整个社会的“神经”。尽管弃婴行为可能涉犯遗弃罪,但一般的遗弃婴儿行为,如情节未恶劣到触犯刑法须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还是对一些人形成不了威慑力。并且,如果仅仅试图依靠刑法来解决弃婴问题、防止弃婴现象发生,这也是不现实的。
而纵观近年来多起弃婴事件,究其弃婴的原因有几种:其一,自强制婚检取消后,婚检在各地普遍遇冷,“人口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的第一道关口出现了松懈,导致新生儿先天畸形人数出现增加趋势。其二,“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在作祟。当前一些守旧的父母仍然抱着“重男轻女”思想不放,加之二胎生育政策未全面放开,让他们在选择留男与留女之间感到很矛盾,有的人干脆“见男就留,见女就弃”。
其三,一些人在性教育方面的薄弱和缺失,当前,城市流动人群和青少年正成为非婚生育乃至弃婴问题的两大高发群体,当前读初中就生孩子的事并不鲜见,生下了孩子既不合法又无力抚养,只能弃之。另外,不少城市居民因自身经济条件有限,而他们知道患病弃婴最终会进入社会福利机构受到保护,因而把自己的孩子当成“弃婴”遗弃,这也让民政部门非常头疼。
有鉴于此,要遏制弃婴现象的发生,就需要多方合力而为。首先,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需要加大宣传,提升公民对婚检孕检重要性的认识,鼓励公民婚检孕检,只有当父母身体健康适合生育才能减少病残儿出生,这是防止弃婴的重中之重。其次,相关部门要加强病残儿童社会保障,将政策倾向于这有残疾儿童的家庭,有了政策做为后盾,在一定程度上可提升其父母的安全感和责任感。最后,需要增设福利机构。尽管有人认为建立如“弃婴岛”是在纵容弃婴者,但不可否认这是儿童福利机构保护弃婴生存权利的一次尝试与探索。
每一个生命都是珍贵的,尊重生命,关爱生命,这是我们全社会的义务和责任。只有当健全的政策法规和人的良知责任感相结合时,弃婴现象才会得到有效的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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