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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良好意识的养成,常常不是靠人们的自觉自愿,而是需要外在的强制,比如立法和执法。被法律法规约束、引导的时间长了,意识和行为自然而然就规范起来了。如果是等人们的观念、意识成熟了,再进行立法,那结果只会是“一万年太久”!
近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其中特别指出 “住宿、旅游、餐饮经营者不得在经营活动中免费提供一次性用品”。这个《条例》意味着以后在杭州入住酒店,客人将不再享受免费的牙刷、牙膏、香皂、浴液、拖鞋、梳子等一次性用品,也就是酒店业所说的“六小件”。
酒店的“六小件”浪费严重,既不利于环境保护,又不利于节约资源,这是业内人士的普遍共识,相信绝大多数人也有切身的体会。正是因为如此,环保人士一直在呼吁酒店取消一次性用品的供应,一些城市也出台过类似杭州的规定,一些酒店也进行过尝试,但都不了了之,没有下文,酒店一次性用品仍然普遍地使用。
反观海外的酒店,不供应一次性酒店用品却是一种惯例。这一方面是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健全,更重要的是,全民的环保节能意识强,这样商家不提供一次性酒店用品,也能得到客人的理解和配合。
显然,立法和执法方面的缺陷,以及环保意识的缺乏,是我国目前取消酒店一次性用品滞碍难行的主要原因。杭州市出台的这一地方性法规,正是弥补法律方面的不足。需要强调的是,此举对于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同样具有意义。很多良好意识的养成,常常不是靠人们的自觉自愿,而是需要外在的强制,比如立法和执法。被法律法规约束、引导的时间长了,意识和行为自然而然就规范起来了。如果是等人们的观念、意识成熟了,再进行立法,那结果只会是“一万年太久”!
也有人认为法律规定酒店不得提供一次性用品,干涉了酒店的自主经营和客人的自主选择,是政府监管的“越位”行为。事实上,酒店提供、客人使用一次性用品这一交易行为,其产生的后果并不局限于交易双方,而是有明显的外部效应,也就是说,浪费了资源,影响到了第三方和社会。这显然用纯粹的市场规则难以解决,属于“市场失灵”,因此必须要由国家通过立法的方式加以调节和解决。
可以说,这一立法的合法性和必要性是毋庸置疑的,但有效性还有待观察。正如前文所说,之前曾有地方和酒店试行过不提供免费用品,但都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关键是法律执行的环节出了问题。因此杭州地方政府,应该在法规的执行环节多下功夫,避免重蹈“无效立法”的覆辙。因此,首先是要加大惩戒的力度,对于不严格执行的酒店,给予必要的处罚。其次,以经济手段对客人予以适当的引导,比如实行降低房费等措施。第三,很多酒店担心不提供一次性用品,会引来客人的“差评”,影响酒店的经营。
那么能不能反其道而行之,在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各种评比、验收中,对能够严格执行的酒店给予更多的名誉和物质的奖励,进而促进其经营呢?其实,执法也可以有更多的市场意识。通过市场规则引导参与市场交易的各个主体行为符合国家意志,达到政策目标,是执法的最高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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