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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多家媒体报道,备受公众关注的南京“虐童案”将于下周一开庭审理。而在25日,有关“虐童案”亲生父母状告发帖网友一案,也有了最新进展。据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披露,案件经该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法院一审认为,发帖人徐某某的行为不侵犯孩子及其亲生父母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客观地讲,如果不是这名网友挺身而出发帖揭发虐童事件,想必涉事受害男童至今未逃出虎口,而实施虐童行为的养母,可能仍逍遥法外,甚至这样的虐童行为会变本加厉。从这点来看,发帖揭发虐童事件的这名网友,无疑属于举报有功。故而,法院判定发帖者未侵权,在网上备受认可,亦源于此。
不可否认,这名网友在发帖揭发虐童事件时,既晒出了受害男童被虐伤的照片,又透露了其“养子”身份。对于受害男童来说,这些属于个人隐私;但对于公安部门来说,这些却是虐童证据。殊不知,大部分的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特别是,几乎所有虐童式家庭暴力,都是被外人发现的,因而取证很困难。
说到底,即使这名网友发帖,存在曝光受害男童隐私之弊端,也是出自揭发虐童事件的正义初衷。试想,当男童受到不法侵害,甚至生命受到威胁时,是保护男童隐私重要,还是尽快将其从火坑中救出重要?不过,之后有的网友对于虐童养母身份的“人肉搜索”和人身攻击,以及对事件的种种缺乏理性的评论,显然已背离了揭发虐童事件的初衷。但事实上,那些以超出法律允许范围的手段,暴露他人个人情况的网友,才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人。
因此,网友发帖曝光虐童事件不侵权,是司法公平之体现。不过,笔者以为,在倡导公民参与举报不法行为的同时,要建立起完善的保障机制,提高举报者规避、抵御意外风险的能力。此外,有关部门应该更加关注个人举报机制的完善。特别是,应采取积极措施,避免个人举报的消极面,努力将网帖举报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如此,正义才能更好地发挥它的光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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