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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但在安徽利辛县,“狗咬人”却咬出了一波三折的大新闻。据《安徽商报》等媒体报道:利辛县女子李娟9月初被两条防暴犬咬成重伤,其男友张宏宇向媒体报料称系救一名10岁女童而遭难。事后,伤者家属收到爱心人士捐款超过80万元。然而据利辛县警方日前调查,当事人李娟并非救人时被狗咬,而是在男友的养狗场喂狗时被咬。
一则看似洋溢着正能量的“狗咬人”新闻,就这样发生惊天逆转了。逆转的支点,就在于“为何被咬”。试想,如果张宏宇当初不是谎称女友因救人而被咬,那么这件事会有多少报道价值呢?这名只有小学文化的男子,居然也懂得把不是新闻的“狗咬人”包装成新闻,懂得炒作吸睛,若非有“高人”背后策划,实难令人相信。
然而,这起假新闻给公众尤其是捐款者带来的心灵伤害,却是无法原谅的。大伙明明是想把爱心献给“见义勇为”者,没想到丢给了胡编乱造的骗子,这恐怕比吞了一只苍蝇还难受。尽管一些爱心人士出于怜悯,表示不会追回捐款,但这事或多或少会给他们造成心理阴影。
事实上,被张宏宇之流策划骗捐,比被假乞丐骗钱,对爱心的亵渎和打击可能更大。因为,人们施钱给乞丐,纯粹是出于怜悯,而捐款给见义勇为者,则更多是出于敬仰。假乞丐多了,砸的无非是真乞丐的饭碗,而冒充见义勇为的骗捐者多了,损害的则是真英雄、真勇士受社会救助的机会,两者的危害显然不可同日而语。而且,当事人在骗捐过程中谎称被救女童不肯现身道谢,对于社会风气的损害更是雪上加霜。
故而,对于利辛女子李娟,她“四肢肌肉几乎被狗咬光”确实值得同情,人们可不索回捐款,而对于策划骗捐的张宏宇等人,该追究恐怕还得追究,因为伪造见义勇为情节欺骗公众并获捐款,或许已构成诈骗,当事人及事件策划者理应受到法律追究。如此情与法一码归一码,方能厘清这桩糊涂案,防止后来者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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