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泉:“医闹入刑”当防走极端
//www.workercn.cn2015-11-02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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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底获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下述简称为“刑九”)将于今天起正式实施,医闹、袭警、替考、虐童、校车客车超员、超速入刑等一系列曾引发舆论关注的违法行为,被正式纳入刑法制裁的范畴。新法规正式实施,一些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备受关注。(中新网11月1日)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刑九”的出台可谓是非常接地气。但是以医闹为例,适当使用“刑九”会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但是医院如果以之为尚方宝剑,放任医疗事故发生,势必会让医疗纠纷走向另外一个极端。所以,应该尽快出台配套措施,从而保证患者合法利益。
近年来,医疗纠纷中,患者及其家属通过雇佣“医闹”向医院方面施加压力,借机闹事的现象称为舆论热点话题。这类活动经常采取毁坏财物、扰乱正常医疗秩序、殴打医务人员或在医疗场所滞留等方式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有些人看中其中“商机”,使“医闹”成为一类特殊的“职业”。“刑九”实际上打击的是这一种人,而在日常医疗纠纷中,家属因故闹事和医闹往往很多时候难以区分,很容易产生误判误伤的现象。
事实上,之所以出现医疗事故,主要原因还是医院在治疗过程中确实出现了问题。而在现行医疗事故认定上,从人员选择、程序到时间上,都不利于患者一方。即便等到结果,也未必能有利于患者。所以患者家属到医院闹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与此同时,医院为了对于各种医疗纠纷,使出了十八般武器,辣椒水、钢叉都被一些地方卫生监管部门下文允许使用。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处于一个此消彼长的状态。过度打压纠纷中任何一方,很容易造成偏离事实,引发新的社会不公。所以在像医闹、袭警等事件的确认上,一定要做到有理有据、客观公正,从而避免新的不公产生。
编辑:丁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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