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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旭东:落实快递实名制 乃安全发展之需
//www.workercn.cn2015-11-04来源: 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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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月起,“快递实名制”正式实行。可是据多家媒体调查,许多城市的快递网点不仅并未登记寄件人的身份证,甚至用“矮大紧”、“流川枫”等网名或冒用名人姓名仍可以成功寄快递。

  快递实名制是承担社会责任的体现。之前,在快递实名制问题上有过激烈议论,并且,北京邮政局规定自2012年3月1日起在物品类快件收寄环节实行验视盖章制度,这应该是实名制的“前身”,或者说,是为实名制“铺路”。无论是当初的验视盖章,还是如今的实名制,都是出于安全考量,赋予快递行业社会安全责任。其实,任何行业都存在着安全问题,尤其与公众息息相关的行业,如何规避社会风险,提高安全指数,是行业的社会属性,也是健全公共安全体系的组成部分。

  快递实名制存执行难问题,这是客观的。不可否认,实名制会给快递行业及其从业者增添“麻烦”,甚至会给寄件者与收件者带来“额外负担”。然而,野蛮成长起来的快递业,潜伏着安全隐患,尤其是当不法分子利用快递的制度性漏洞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时,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威胁不可想象。为此,实名制的“麻烦”与“负担”应该是快递行业的必要成本,只有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才能让快递业步入更快的轨道。

  落实快递实名制,必须监管到位。对照实名制的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快递市场的监督管理。一方面公安、邮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进行检查督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另一方面行业协会、快递公司等要严格自律,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将实名制突破“最后一公里”。只有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才能让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只有责任“实至”,安全方能“名归”。

  安全发展必须“实至名归”。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名制是快递业安全发展的内在要求,同时,也是快递业健康发展的内生动力。快递业的“快品质”,必然要奠定在安全可靠、真实可信的基础上,这是对公众负责的底线坚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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