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恩奎:“魔术笔”捣鬼法律不能和稀泥
//www.workercn.cn2015-11-05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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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别人借了5万元,并在对方写好的借条上签名,然而等到还款,才意外发现借条上的50000竟然变成了500000,好在后来经鉴定,这是对方使用了可擦笔所为,这是合肥市民胡先生的遭遇。近日记者探访合肥多家文具店,发现均可买到可擦笔,写下的字很容易消失或复原。还有一种褪色笔,危害更大。(11月4日中新网)
胡先生遭遇魔术笔捣鬼的危害,5万元变成50万。“捣鬼者”涉嫌诈骗罪,应由法律介入处理。可是让人搞不懂的是,民警已要求两人协商处理。受害者被魔术笔捣鬼所害,问题不在笔,而在于捣鬼的人。受害者完全可以报警,或者通过法律途径,可以依法申请司法鉴定,以权威鉴定结论为准,依法讨回公道。
魔术笔捣鬼法律不能置身事外。如果出借人恶意用魔术笔篡改借条涉嫌犯罪,利用笔的特性达到不法目的,使用者就存在民事欺诈嫌疑,金额如果超过一定标准,就涉嫌刑事犯罪。但警方要求两人“协商处理”,这显然是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如此和稀泥,不利于问题的彻底解决,也不利于打击犯罪。
魔术笔捣鬼案件给了我们深刻的警示,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牢记一些基本常识,作为借款人,出具借条时应当用大写汉字书写借款金额、借款日期及还款日期,各个字、行之间最好不要留有过大的空隙,以防止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借条被涂改的情况发生;作为出借人,务必在提供借款时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并由借款人亲笔签名;借条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款到期后务必及时催讨、维权,谨防因超过诉讼时效、借款人提出抗辩而无法收回借款。
奉劝那些玩“魔术笔”之辈,还是少耍小聪明,靠“魔术”坑人害人,只能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编辑:丁斌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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