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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日下午13点40到到16点20,这3个小时内,中国电信就陆陆续续发了7条信息给龙小姐,告知她电话号码用了近23G流量,由于超出消费额度,她手机被停机,必须补缴1100多元的上网流量费才能开回机。(11月8日佛山电视台)
三大运营商的“当月流量不清零”惠民措施出来以后,很多套餐用户本来满心欢喜地等待着当月没用完的流量能成为下个月的“福利”。但大家很快发现,“流量不清零”之后,过去当月从来没用完过的流量,短短20天就“流”到“零”了。消费者非但感受不到“不清零”的好处,还要另外掏钱弥补当月流量包不足出现的“亏空”。
针对用户的质疑和不满,尽管各大运营商迅速做出回应,保证流量计费规范、准确,“请小伙伴们放心玩耍”,但过去流量清零时“怎么也用不完”的流量,“不清零”之后却是早早就接到流量超出的“温馨提示”。要继续使用手机,就要补缴超出的“流”量费,如果不缴,运营商就会强行关闭数据网络。还是自己的手机,还是以前的玩法,流量跑到哪里去了?
按照明白消费的原则,我的流量包是多少,使用了多少,使用哪些项目产生的流量,流量“流”到哪里去了,消费者有权要求运营商出具流量明细单。对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有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这个“真实情况”包括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但法律规定的“明白消费”,在三大运营商这里成了一笔糊涂账。因为是糊涂账,无论你的流量是多么的离谱,工作人员都会告诉你流量是正常的,“3小时用23G流量是完全有可能的”。很多用户不是专业人士,面对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三大运营商,你的选择只能是要么认了,要么不用。
那么,运营商“偷流量”的事是否存在?我就此专门请教了一些权威人士。一位权威人士认为,也许流量不清零实施后,由于流量平台不稳定,导致流量出现不稳定的情况。但既然实行了不清零,就不能让消费者感觉惠民措施比不惠民还要吃亏,更不能把因自己的原因造成的问题让消费者来替你承担。
中国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秘书长邹学勇则认为,流量费最大的问题是流量使用不像手机话费那样,打一分钟电话多少钱、发一条信息多少钱,自己是清楚的,流量资费的使用完全是运营商说是多少,就是多少:打开一个网页用多少流量,看一个视频用多少流量,用户不知道;流量是用完的,还是被偷完的,用户不知道;运营商常常会把责任推给APP,说APP偷了流量,用户分辨不出到底是APP偷的流量还是运营商偷的流量,APP是否与运营商合作偷用户流量,然后按比例分成,用户也不知道。针对中国电信北滘营业厅“3小时用23G流量是完全有可能的”这个回复,邹学勇认为,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即便是看三个小时的3D大片,也不可能超过10个G。更多的业内人士则认为,运营商给消费者提供流量清单,在技术上不是问题。有了流量清单,不但消费者知道自己的量流到哪里去了,运营商也能洗掉“偷流量”的污名。运营商宁肯被人骂成贼也不愿意提供这个清单,本身就有很大的问题。
关于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问题,国家有很多法律规定,但面对处于绝对垄断地位的企业,消费者就完全成了弱势。消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显然,三大运营商的流量糊涂账已经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消费者并没什么破解之法。
当月“流量不清零”本来是在总理多次喊话、国务院及工信部门的推动之下,三大运营商才松动的。因为,离谱的天价流量费让李克强总理都看不下去了。可以说,不清零已经成为“不降不行”的市场选择。既然是顺应形势之举,就要顺应市场,顺应民意,把好事做好,但不清零之后,“惠民”之举反成了“害民”之实,这也许是连总理也没有想到的。
文/宾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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