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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老百姓大药房等19家全国连锁药店发布关于药品电子监管码问题的联合声明,为国家食药监总局积极听取行业意见的做法点赞,同时建议全面取消现行药品电子监管码。(2月25日《三湘都市报》)
推行了8年的药品电子监管码,于2月20日晚间突然被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叫停,据说是因为有关一家网络药品企业参与到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制定,导致其他企业不满。然而,诚如媒体所报道的,由于药品电子监管码推行较为成熟,且是药品追溯的重要手段之一,目前多数药企仍旧按部就班进行“赋码”“扫码”。业内人士表示,对于监管码突然被叫停感到意外,如何追溯每一盒药品的流向,下一步药品追溯将采取什么方式成为业内及公众最为关心的问题。(2月24日《北京青年报》)
药品安全关系到民众切身利益,而民众最为担忧的,就是药品是否达到相应安全标准,以及是否会被假冒伪劣,这一切凭借民众肉眼是无法识别的,必须依赖于成熟有效的监管体系。药品电子监管码的优势就在于,对于药品的真伪、合格与否以及其他相关信息,一“扫”便知,对于流通环节的药企来说,大大减少了甄别成本,也就能确保卖给民众的是真药。
这对于药企和民众而言,可谓双赢之举,同时也让监管部门实现了“看得见的监管”,保证了对于药品质量安全的入口把关。
如今,药品电子监管码暂停,如果按照19家连锁药店的声明,最好彻底取消。但是,取消之后该怎么办?业界似乎没有拿出一个可行的替代方法,也就可能会间接造就药品安全监管的真空地带。流通环节的药企无法再像以往那样放心拿药卖药,民众也难以确认自己花钱购买的是真药还是假药,这将会给药品生产、流通产业以及公众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药品安全需更多而不是更少“监管码”,而且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参与的共同协作模式。比如在美国,药品安全监管标准制定权被下放到市场,药品安全政府机构直接采用民间标准,这是因为参与的民间机构成员是企业、行业协会、专家学者和消费者,它们更加专业,更了解行业的前沿及发展趋势,可以不断加以修正和完善标准,职能机构只需做最后的“验收”工作,一旦符合相应要求则予以实施,既有效利用了社会资源,节约了行政成本,同时也让“监管码”体系更加灵活开放。此中道理与当下政府在企业资质审核上不断松绑、放宽实现审核而加强过程和结果监管如出一辙。
因此,药品安全需要更多的“监管码”,首先是不能对电子监管码的民间参与一棒子打死,而是要明确游戏规则,做到决策和执行过程公开透明,设立平等门槛,欢迎各种有资质的市场主体参与。其次,除了电子监管码外,对于药品生产、销售上下游的安全监管,还需要明确职能部门、药企和民众作为参与各方的权利与责任边界,让政府做到“该管的就要管好,不该管的坚决放手”,药企则要在保障自身合法利益的同时,恪守各项规则,否则要承担沉重的违法成本。民众作为药品安全的最终评判者,则是“看药方更看疗效”,对于各种监管举措的好坏得失唯结果论,有权督促政府部门和药企做好本职,否则可以用脚投票。如此公正、成熟的多方制衡体系,就如同一扫便知结果的“监管码”,方能做到权责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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