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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指望一味药包治百病
杨国营
//www.workercn.cn2016-03-21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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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高质量、更加公平,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针对教育发展提出了这两大关键命题。上周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针对诸多教育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委员各抒己见,开出了诸多“药方”,希冀达到的“疗效”,无外乎上述两点。

  “择校热这种现象的改变,要靠全社会价值观、幸福观的变革。”近日,有人大代表提出这一观点,引发热议。舆论场迅速分化成两派,一派认为此说切中肯綮,堪称高见;一派认为这是在回避矛盾,流于空谈。笔者无意参与具体问题层面的争论,反倒认为这一观点的价值不在于能否真正为择校热降温指明方向,而是给了我们一个启示:对于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无论“老毛病”抑或“新症状”,想要找到一味能药到病除且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尽管在理论层面可以不断研究、创新,在实操层面却无多大可能。

  比如,从宏观层面的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促进教育资源配置均衡,到中观层面的集团化办学、名校办分校、划片就近入学,再到微观层面的校长、教师校际交流,不能不说是对症之方。但到了具体操作层面,受诸多现实条件的制约,难收立竿见影之效。至于要靠全社会价值观、幸福观转变的观点,可以算作“药引子”或固本培元的“补药”。

  对于教育热点、难点问题,没有一味效力持久的良药吗?可能很多人会不约而同地把目光投向立法。两会期间,这成为不少代表委员的共识。比如,针对校园暴力事件频发,有代表委员持续呼吁加快制定《反校园暴力法》;针对学前教育问题,建议加快制定专门的《学前教育法》;还有身为基层中小学校长的人大代表提出,鉴于很多家长忙于工作,经常缺席家长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对孩子的教育,建议可将家长按时参加家长会纳入《义务教育法》,并规定用人单位须依法批假,等等。显而易见,在很多教育界人士眼中,立法是解决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根本之途、共通之法。

  的确,与其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治标思维相比,立法确是一剂较为公认的良药,其益处不必赘述。但倘若把立法视作万能灵药,恐怕也是期待过高。拿青少年暴力问题来说,有了严格的法律就能彻底杜绝吗?如果社会上依然充斥暴戾之气,包含暴力因子的影视、游戏等文化产品依旧泛滥,而家长又不能给孩子做出好的示范,学校和教师不注重教育、引导,未成年人能从心底里树立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吗?所谓“徒法不足以自行”,更何况教育立法还需经过反复论证、逐步推进等程序。而在这期间,还有很多事可以做、必须做,即便将来立法成功也一直要做。

  立法思维的背后,是期待建立硬性惩戒和约束机制。而眼下能起到替代性作用的,有各种规范和条例。比如,媒体最近报道的陕西泾阳那位“嫌学生作业没完成,边训斥边扇耳光”的女教师,除了受到停课、公开检讨、取消评优资格等处分,还面临师德层面的质疑,而当地教育部门为此已开展了师德师风整治活动。

  媒体的曝光对上述问题起到了舆论监督效应,对少数教师、学生的不良行为形成了一种隐性约束,增加了其违纪违规成本。但要真正刹住这类歪风,校方还必须填补管理漏洞,完善监督考核机制等。而放到更高层面来看,构建更为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创造诚信、敬业、友善的社会氛围,也属必要。

  纵观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很难说靠“一剂单方”就能彻底解决。或许更应借鉴中医的做法,有针对性地将多味药有机整合成“复方”,多管齐下,辨证施治,方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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