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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免责承诺书”注定是一场闹剧
周志宏
//www.workercn.cn2018-02-26来源: 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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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张签满名字、摁满红手印的“喝酒免责承诺书”在网上热传,承诺书称参与聚会的人如果因为酒后造成本人和他人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自己承担,跟他人无关。虽然春节假期刚过,但亲朋好友之间少不了聚会喝酒,这种承诺书会有作用吗?北京青年报记者咨询了相关法律人士,他们表示如果真的因为喝酒出了事,这种承诺书很有可能无效。(北京青年报2月23日)

  消息一传出来,网上立刻炸开了锅。近年来,“因喝酒出事,同饮者被判担责的新闻屡见不鲜”。那么,一同饮酒的人签订了“喝酒免责承诺书”之后,假如有人“真的因为喝酒出了事”,这种“承诺书”真的会有用吗?同饮者真的能获免责吗?

  答案是否定的。去年7月,家住密云太师屯的蔡某参加朋友项某的生日聚会时饮酒,后蔡某自行驾车回家,途中与一重型货车相撞,当场死亡。经鉴定,蔡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170.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法院审理过程中得知,和蔡某一同饮酒的朋友知道他酒后驾车,最终判决知情的同饮者承担40%的民事责任。

  同类案件不止一个。法院认为,在明知对方驾车的情况下,不仅应当避免出现劝酒的行为,同饮者更应该采取必要的措施尽到劝阻的义务以避免出现饮酒驾车,或者是醉酒驾车的情形,如果存在劝酒或未尽到劝阻义务的都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近日网上流传的这份“喝酒免责承诺书”,落款是今年1月2日,内容是“本人自愿参加同学聚会,本人承诺:如因酒后造成本人及他人的一切后果,与本次聚会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无任何关系,全部后果由我自己承担,本人及家属不得追究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任何责任”。承诺书有36个人分别签下自己的名字,并摁了红手印。不过如果仔细看这份承诺书的笔迹,30多个签名大多出自同一个人,虽然这份承诺书的真假还有待考证,但类似聚会前参与者签名摁手印的“承诺书”“免责书”并不是头一次听说。

  不管怎么说,这是一次“同学聚会”,而不是“好汉聚义”;是同学聚会,那就该叙叙同学情,交流交流思想和感情,而不该是“斗酒”、比酒量、“打擂台”,更不该赌酒。而且,如“承诺书”所言“本人自愿参加同学聚会,本人承诺:如因酒后造成本人及他人的一切后果,与本次聚会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无任何关系,全部后果由我自己承担,本人及家属不得追究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任何责任”,“本人”认可了,你的全家会认可么?

  况且,相关法律人士认为,这样的酒后免责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成为同饮者及相关主体免责文书。从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依法依旧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以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对于同饮者的注意义务及相关法律责任,并不能因为这样的口头或书面免责声明而免除。再者,根据《合同法》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等情形的合同是无效的;合同中有关“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等免责条款也是无效的。

  有鉴于此,“本人及家属不得追究活动组织者和参与者的任何责任”,只会是自欺欺人;“喝酒免责承诺书”注定是一场闹剧。不过,我们还是得奉劝喜好“弄两杯”者,不要忘乎所以,不要把生命当儿戏。“三朋四友”一起聚会饮酒时,还是要注意增强克制力,不能把法律抛之脑后,要做到不劝酒、不酗酒、不闹酒,做到文明饮酒,健康饮酒。“签订‘喝酒免责承诺书’”的闹剧该收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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