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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暑期打“短工”绝非“长策”
//www.workercn.cn2014-06-26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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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短工拖累专业成长

  每一个行动的背后都毫无例外地会存在一种动因。利用暑期外出打工,只要从事的是正当行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想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取一定的报酬,以补贴家用,这样的出发点,对工资收入并不令人满意的一些教师而言,是很难说没有道理的。毕竟,教师也可以有利用自己的劳动创造财富、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

  问题或许在于教师暑假打工,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可以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可。如果没有政策的支撑和管理部门的认可,又该拿什么来维护教师打工期间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呢?在暑假还没到来,教师的暑期打工只是一种设想的前提下,我们对教师打工所从事的工种,只能做一个尽量合理的假设。一个教师受自己阅历、技能的影响,如果暑期打工,所从事的应该不外乎家教、建筑领域、搬运等工作。从这种假设出发,我们不难想象,教师在打工期间可能面临的各种遭遇。除了家教,在建筑工地打工或从事其他重体力劳动,都有可能会存在人身伤害和恶意欠薪。事故一旦发生,解决起来除了需要精力,更需要时间。在有限的暑假期间能否获得圆满解决是个很大的未知数。这个未知数又会进一步影响到教师的正常返校上课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所以认真思考教师在暑期打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状况,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才能保证教师的合法权益,也才能保证暑期结束后,教师能正常开展教学工作,学校能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

  教师自己也要克服盲目心理,在利用暑假好好休息之余,还是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给自己充电、加强业务研修上来。确实需要打工,一定要注意选择好从事的工作,极力避免各种侵权事件的发生,要留出足够的时间恢复体力,以迎接新一学期新的教学任务。(黄云生)

  教师工资能否省级统筹

  教师暑期打工,并非主流,只是个别行为,但折射出来的却是整个教师队伍生存现状的无奈与悲哀。

  仔细分析一下,我们就不难发现教师暑期打工现象多发生在以下三种教师群体中:一是工资偏低的中部地区教师打工者多(目前中部地区教师比西部地区教师工资更低已成不争的事实);二是中年教师打工者多,因为中年教师压力更大;三是农村教师打工多,因为他们多出身于农民家庭,能吃得了这份苦。没有打工的教师,非不想也,没去的原因一是没有门路,二是害怕吃不了这份苦,三是抹不开“为人师表”的面子。

  因此,要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的重要办法就是迅速实行教师工资省级统筹,这是教师提高经济地位的希望。因为部分地区教师工资偏低,大致有两个原因:一是县级财力薄弱,捉襟见肘,小马拉大车,无力满足教师涨工资的诉求;二是因为教育不是短期能见政绩的产业,地方官员在GDP主义影响下,急功近利,财政上不愿向教育倾斜。这里既有为政观念的问题,也有财政体制的原因。我国现行的教师工资发放机制是县级统筹,以县为主,而县级财政是最薄弱的,却要承担起农村义务教育几乎全部的责任,其结果只能是地方政府给教师按最低标准定低工资,甚至上报假工资表。(徐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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