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观点PK-正文
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罚,你怎么看?
//www.workercn.cn2015-09-29来源: 西安日报
分享到:更多

谢正军 图

  2014年7月1日,《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增加了禁止在列车内饮食等规定。记者了解到,自从《条例》实施以来,乘客在地铁上吃东西的现象大大减少了。不过,近日一条关于一对夫妻在南京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处罚的消息在微博上引发讨论。对此,南京地铁方面曾表示,在车厢内喝水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现场情况界定。(9月28日《现代快报》)

  “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罚”不是人性化管理

  《条例》实施当初,支持者与反对者都不乏其人;但在知道喝水都要被处罚的消息后,引发舆论广泛关注,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批评这一《条例》,认为太不人性,是奇葩规定。要说禁食还是为了减少车厢内异味,喝水并不会有异味。而且有人坐地铁时间可能长达一个小时,这么长的时间,而地铁车厢内如果还拥挤不堪,乘客就很可能需要补充水分。还有些低血糖或体质较弱者,他们在乘坐地铁时,也需要补充水分。如果禁止在地铁车厢内喝水,不仅显得不人性,甚至有些残忍。

  虽然南京地铁方面表示,在车厢内喝水是否会被处罚,要根据现场情况界定。这也就是对于这一规定的灵活执行,也就是如经核实,确实有需要饮水的乘客,也会酌情处理。但网友们并不买账,否定这一规定的合理性。从中能看到,网友们之所以反应如此强烈,是因为人类得以生存繁衍,水的地位无法替代,不管在任何地方,禁止饮水,都容易造成对人生命权的直接威胁,如刑讯逼供不让饮水等酷刑。饮水权利甚至等同于生存权利。

  网友们对于地铁上禁止饮水的敏感反应,很大程度上是潜意识的,也就是对于失去水这一生命之源的恐惧。这要引起城市管理者的重视,水对于生命的重要,可见人们喝水是一项基本权利与底线权利,虽然地铁是一种特定场所,禁止饮水也只是乘车时间,但管理者还是要慎重考虑,最大可能地让乘客享有饮水这一基本权利。

  也要看到,南京地铁禁止饮水,是在执行《条例》,而地铁饮水,又确实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如饮料泼洒可能导致乘客摔倒,这也是地铁禁止饮水的重要原因。但凡事都可能带来一定的副作用,这种情况不仅在地铁,就是在其他公共场所,也会存在,那是否人们在户外都要禁止饮水?管理者更应该做的是,与其完全禁止乘客饮水,不如加强监管,对于随意泼洒饮料的乘客,予以处罚,对于严重违犯者,纳入个人信息系统,与个人信用挂钩。当然,如此做,也会增加管理者的管理难度,反过来看,禁止饮水,又是否是一种基于管理成本考虑的懒政行为?完全禁止饮水,虽然有一定灵活性,但毕竟禁止了绝大多数乘客饮水的权利,而且如何界定哪些乘客确实身体不适?而管理者灵活执法,也就有可能徇私枉法,造成执法上的偏差与不平等。

  城市管理者实施管理,需要最大化地照顾到公众的各项权利,再来谈管理,而不能只为了管理方便,牺牲公众权利。城市管理是人的管理,主要目的就是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公众,不能本末倒置。在最大化地照顾公众权利的前提下,实施管理,才能消弭公众恐惧与焦虑,消除反对与异议,才能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与管理。(戴先任)

  “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罚”是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饮食,是指吃喝,或者饮料和食品。从这个角度,《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明确的“禁止在列车内饮食”,自然应包括两个方面,就是既不允许吃东西,又不允许喝饮料。因此,这对夫妻在南京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处罚,符合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存在越位越权的问题。

  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处罚,却引起网友的广泛热议,多数人认为不人性化,尤其是对那些路途较远、乘坐时间长的老年人或幼儿来说,不让喝饮料确实有着现实困难。这样的说法并非没有道理,但规定毕竟是规定,有了规定就应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这也是依法治国理念在现实中的落地。否则,规定成了可以随意伸缩的“橡皮筋”,谁还会将规定当回事呢?因此,“地铁喝饮料被罚”也是生动的法治课,笔者由衷地赞同南京地铁方面做出的处罚决定,而且他们还应更加严格地执行这一规定才对,只有这样才能为所有乘客提供更加舒适的乘车环境。

  当然,虽然条例规定了禁止在列车内饮食,并不意味着禁止喝饮料的规定就是合理合情的。事实上,我们不少的法律法规制度办法,都是在不断完善不断发展的。倘若这一规定不符合现实需要,有关方面理应在广泛调研、征求民意的基础上,按照决策程序,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这一办法,让其更加人性化。

  总之,地铁车厢内喝饮料不是什么洪水猛兽,而是普通市民乘客的基本生理需求,那为什么要一限了之呢?有关部门不妨以此为契机,开展车厢内能否喝饮料的调查研究,对条例中的内容进一步优化,相信一定会赢得市民的一片掌声。当然,在条例未做调整之前,所有乘客也应严格遵守“禁止在列车内饮食”的规定,别忘了,这也是依法治国的要求。(赵连卿)

  对“地铁车厢内喝饮料被罚”何须杞人忧天

  地铁禁食人们都能接受,那么对“禁饮”又何必过多地担心?事实证明,地铁禁食不但能够被绝大多数人所接受,而且市民对这项工作也很支持。所以,不管是禁食还是禁饮,只是人们一个乘车习惯问题。

  此次南京地铁对车厢内喝饮料的夫妻进行处罚具有标本意义,这一行为使《南京轨道交通管理条例》从理论走进现实,其更大的意义在于提醒人们,地铁车厢内是不可以喝饮料的,如果违反此规定,就要受到行政处罚。人们之所以对此事投去更多的关注目光,是因为觉得禁止地铁喝饮料是小题大做,南京地铁在管理上缺乏人性化,担心这样的规定在现实中难以执行。比如,有的网友就提出来,坐车时间太长了怎么办?老人小孩又该如何?如果遇到吃药又怎么处理?等等。

  这样的担心也有一定道理,但执法并不是冰冷一块。例如,南京铁路管理方已经明确声明,如果遇到身体不适者,老人小孩,或者乘客偶尔违反规定,他们会酌情处理。通常情况下,即使有乘客喝饮料,管理方用告诫的方式也能达到禁止的目的。处罚也只是对那些屡教不改者,或者给地铁运营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人。这样的处罚既必要也是对其他乘客利益的最大保护。

  处罚的人性化是相对的,无限放大人性化是对规则的破坏。地铁作为地下交通工具,在垃圾清理、异味排除等方面的确存在诸多不便,所以,在管理上理应有特殊的地方,对此希望公众多些理解和宽容,少些埋怨和指责,毕竟一个良好的地铁运营秩序才是大家共同期待的。(郭双年)

  严格执行地铁“禁饮令”又岂能模棱两可

  为营造整洁优美的乘车环境,南京地铁管理部门可谓用心良苦,不但出台了专项管理条例,禁止乘客车内饮食,还在日常管理执法活动中“刀下见菜”,这比起有些地方在对待民生问题上总是习惯于“光说不练”“放空炮”要强一百倍不止。然而,此番,执法人员在处罚一对在地铁车厢里“违规”喝饮料的小夫妻,却引发人们广泛争议,所为者何?

  稍加思索不难发现,问题症结在于《条例》本身的相关描述过于模糊——车厢禁止饮食,但喝水是否处罚会根据现场情况界定。不难推测,之所以讲“根据现场情况”,有其“人性化”考虑的一面。假使地铁车厢一律“禁饮”,虽则行为性质、责任界定清晰,执法操作方便,但却未必方便乘客,譬如遇高温天气、车程较长、儿童老人或病患需及时服药……可见,不管不顾完全“禁饮”有违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并不合理。

  然而,必须关注问题另一面——不严格禁饮带来的“副作用”亦不容小觑。各种情况必须区分开来,譬如,饮料各有不同,有类似于白水无色无味的,也有色重、黏稠易挥发污染的,喝不同的饮料潜在的后果大相径庭;另外,在早晚高峰拥挤时与相对宽松的环境里,情况也大不一样;再或者,允许饮料进入地铁会不会让一些居心不良者趁虚而入,浑水摸鱼将违禁品带入车厢,带来安全隐患?

  由此看来,一方面,地铁禁饮确乎不宜搞“一刀切”,管理条例中喝水“是否处罚根据现场情况界定”有其合理性,而另一方面,《条例》并未在这个基础上就各种可能出现的“现场情况”进行再次细分、区分对待,这样过于“灵活”、模棱两可的规定,又给具体的执法活动埋下了隐患。若遇受罚者据理力争,执法人员势必骑虎难下,陷于两难境地。

  事实上,就当下情形做出改进并不困难,在“禁饮”的大前提下就若干须特殊处理的情形予以列举即可。究竟哪些饮料可进入地铁,哪些不能?车厢里的“水”是否包含部分或全部饮料?另外,车厢内可否考虑为乘客提供相对有安全保障的水及饮料?乘客进站后哪些区域、时段或特殊情况下可以喝,哪些不可以?都应当有清楚明白的约定。

  综合以上,法治背景之下,“执法必严”当然没错,但前提是要有“严法”,而“严”之本义,一方面在于严格、严厉,另一方面更在于严谨、细致。既然地铁“禁饮令”是为大家利益着想,那么,管理部门不妨将好人做到底,多费点心思,多花点力气,在具体的条款设计上多加斟酌。这样一来,既方便乘客理解遵守,也方便执法人员裁量取舍,有效避免争议。(陈科峰)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